第壹,先立案。參保人異地就醫前,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全國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或參保地經辦機構窗口等線上線下辦理。
二是選點。參保人完成異地就醫備案後,在備案地開通的所有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在門診就醫時,首先要了解參保人參保地的異地就醫規定。要求參保人在指定的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選擇壹定數量或購藥的,按照參保地規定執行。
三是持碼卡就醫。參保人員住院掛號、出院結算、門診結算時需出示醫保電子證書或社保卡等有效證件。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為符合診療場所要求的門診和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規範的診療和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服務。
異地醫保報銷流程如下:
1,在社保網站領取或下載《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2、按規定填寫,並由涉外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申報表》;
3.將填好的《申報表》帶回負責分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需要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憑《申報表》經審核確認後到市社保中心審核部門登記,再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門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4.參保人個人社保卡備案後無法使用;;參保人復診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辦理註銷就醫登記,其個人社會保障卡自次日起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5.實行報改不報的原則。
綜上所述,醫保異地報銷是指在非註冊地就醫後,通過醫保機構進行報銷的壹種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