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標準:
1、居民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2、城鎮居民,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壹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3、異地報銷的,報銷需要回老家參保地,報銷比例在35-65%,根據醫院級別而比例不同。
慢性病醫保報銷標準:
1、甲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竭期患者的門診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及器官移植後服用環孢素A的費用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十個百分點;
2、乙類慢性病起付線標準:300元。乙類慢性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線標準以上部分按80%支付,壹個醫療年度(或有效期)內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3、參保人員可同時認定兩種乙類慢性病,並按最先認定的雙病種管理,每個病種單獨計算起付線。慢性病病種的認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額將根據統籌基金收支狀況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適時調整。慢性病鑒定標準、細則及程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確認報銷範圍:在治療過程中,需要確認自己的治療項目是否屬於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
2、收集報銷材料:收集相關的治療記錄、藥品收據、醫療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
3、到社保部門辦理報銷:將相關材料提交給當地社保部門,辦理醫療保險報銷手續;
4、等待審核:社保部門會進行相關審核和比對,確認報銷比例和報銷金額;領取報銷款項:審核通過後,可以在指定的銀行領取醫療保險報銷款項。
綜上所述,佛山醫保報銷比例是住院報銷比例分別為壹類醫院95%,二類醫院90%,三類醫院85%,普通門診壹類醫院報銷85%,二類醫院報銷80%,三類醫院報銷75%,年度限額為4500到5500元。各個地區醫保的報銷比例都不相同,城鄉居民長期在異地居住的,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城鄉居民及在異地務工的城鄉居民、隨其生活的學生兒童,辦理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的,在登記備案就醫地住院起付線標準為壹級醫院400元,二級800元,三級2000元,報銷比例執行寶雞市域內定點醫院報銷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