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的發明是我國文化史上的偉大發明之壹。它的起源與煉丹術和本草學密切相關。中國古代的黑火藥是硝石、硫磺、木炭、砷化合物、油等輔料的均質混合物,是中國煉丹家常用的。稱這種混合物為藥,也揭示了它與中醫的淵源關系。
中國火藥史的研究是從壹部開山之作(1)開始的。他揭示了唐代方士原始火藥配方的意義,研究了五代、宋代和元代的火藥和火器。特別是他令人信服地論證了中國的火藥先傳到阿拉伯國家,再傳到歐洲,是中國煉丹術向西傳播的路線,也類似於中國的瓷器和造紙術向西方傳播。中國歷史上的偉大發明為世界文化做出了貢獻。
從20世紀50年代初的研究開始,對火藥的研究已經保持了30年的這種認識水平。王奎克、朱升、鄭桐、袁淑玉[2]在葛洪的《抱樸子內篇》中發現,砒霜的冶煉工藝可以用硝石、松脂、豬腸、雄黃制成:溫度是關鍵(即中國方士常說的“火”)。因此,原粉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四世紀,《抱樸子內篇仙藥》應該是最早的關於原粉成分的記載。王的研究是火藥史研究的新階段。
硝石(硝酸鉀)的引入對制造火藥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據唐歷《太平禦覽》記載,公元前6世紀,“範·”說,“消石通隴道”,“石硫通漢中”。可見硝石和硫磺在中國使用的很早。
壹種觀點認為,秦代以前不存在“龍道”“漢中”地名。然後的《史記·列傳》、項的《神仙傳》和《三十六水法》,推測是漢代的壹部分,都提到了硝石;漢代使用硝石更是名正言順。《淮南文訊》說:“夏譯黃”,《說文》記載了《黃流》的制作等。《神農本草經》中的硝酸鹽和硫磺分別是上品和中藥。
東漢《周易參同契》說“除武都,棄捐八石”,“鼓鑄五石銅器,以之為輔樞”...千招必敗”,都說明了包括硝石在內的五塊石或八塊石,由於氧化性很強,發生了激烈的火反應,當時還沒有馴服掌握好。“且不說武都”特別值得註意,說明當時已經有人嘗試過武都雄黃[4]和八石之壹的硝石,很可能沒有成功,至少對於神通器的作者來說是這樣的。
從二世紀的魏伯陽到四世紀的葛洪,煉丹術方興未艾,煉丹術的著作從《六百枚火》(神通器)到《千枚》(當時是抱樸子的內篇)。在這段時間裏,可能會有很多煉丹師在進行八石煉人的實驗[5]。氧化砷應該是用硝石提煉雄黃得到的。葛洪記載了壹個用三種物質提煉雄黃的成功例子。引入松節油、豬腸等有機物,將氧化砷還原為砷。但是我們還是要控制溫度。超過壹定溫度就會著火爆炸。在沒有溫度計的古代,壹定有超過的時候,也就是提煉元素砷有成功也有“失敗”。後壹種情況是原粉的萌芽。後來火藥的合成也是積極利用這種實驗現象的結果。還可以從兩個方面得到借鑒:
(1)早期軍用火藥的配方主要由硝石、三黃(雄黃、雌黃、硫磺)、松節油(香)和各種油脂組成。例如,宋代的《武景宗要》和明代的《火龍經》中的火藥配方都是壹樣的。
(2)中國煉丹術傳入西方與中國火藥傳入西方有關。阿拉伯和西歐煉丹術中使用的許多具體操作和藥物與中國煉丹術中使用的相同。馬格納斯曾被認為是第壹個發現砷的人,也是經常被認為是發現火藥的人(另壹個著名的歸功者是羅傑·培根)。葛鴻誌煉雄黃三品,因溫度不同,制砷、制火藥性能不同,壹方兩用。馬格努斯對砷和火藥做過實驗和描述,應該不是純粹的偶然。從葛洪通過中阿(拉貝)眾多方士之手到馬格努斯,原本就有源頭關系。
由於硝石、硫磺、雄黃的易揮發、易燃、有毒,以及壹些混合煉制容易起火爆炸,所以煉丹過程中往往需要“降火”。唐宋煉丹著作中對火和“隱火”的記載,也是擬定原粉成分的歷史過程中的重要環節。
晉代鄭思遠,大概是中唐寫的《貞元妙道略》壹書,記載了原火藥成分劇烈燃燒爆炸的性質,提出了“降火”的必要性:
“還有人用雄黃和硫磺結合硝石和蜂蜜來燒,燒到手、臉和房子。”蜂蜜含糖,加熱後灰化,摻入硫磺、硝石、雄黃(?),火藥成分都準備好了,所以燃燒激烈,傷害了方士的家人,甚至燒毀了他們的實驗室。
總結多起火災事故,得出的結論是:“石硫宜服,滋養各種藥物。硝酸鹽要和各種藥物配合使用,但是很多藥物會失效。活人不能和三黃壹起燒,馬上見災。
因為配料混合時容易著火,所以提出了“降火”的要求:“硝酸鹽降火,紅炭燃燒。
試試吧,化成油,不動則已,動則臥。如果把瓶子煮成果汁,妳就不知道“B”字是什麽了,那就在木炭上試試。不躺下的人會進入木炭,即使它變成了火焰。“可見,降火後的‘硝石’沒有劇烈的氧化和可燃性。
《各家神丸法》卷五“降火硫黃”的方法,並不是要避免將含有原粉的藥物全部混合,而是通過混合來達到“降火”的目的,而只是按照不同的順序加藥,謹慎操作,給予保護。原文是:
“伏火硫磺法。
硫磺和硝石各兩個,這是今天研究的。對,用銀罐或者沙罐,包括藥。挖壹個坑,把鍋放在坑裏,與地面平齊,但四周要填上土。放三顆不腐爛的皂角籽,燒了保活,壹顆壹顆放進去。火苗用盡時,即在口上燒三斤生熟炭。當炭耗去三分之壹,即殘火未冷即除,取之,即蹲火。"
火燒是中醫的傳統方法之壹,是中溫而不是高溫炭化,炭化程度不完全,而且還含有高沸點的有機物,也就是油。這種方法只需將硫磺和硝酸鉀混合,將碳化的皂角苷點燃,使整個混合物燃燒,最後用大量的碳繼續加熱燃燒。
唐元和三年(808),清徐子編《鉛、汞、嘉庚、寶集成》卷二,其中部分內容包括:
“伏火明礬法:硫磺二兩,硝二兩,馬兜鈴兩塊半。對了就是結尾,混好。挖個坑,把藥放在罐子裏,和地面平齊。放壹塊熟火,大理石大,放在裏面,煙漸漸升起來,用濕紙蓋四五遍,用兩塊方磚壓住,用土埋起來,等它涼了,它的硫磺就活了。凡明礬三兩,火中硫磺二兩,此為終。壹口大鍋盛藥,倒入石器,色為玉。”
如果兩種丹法相同且相似,則可能存在教學關系。在該方法中,使用相同量的硝酸鹽和硫,並且僅用三錢五點馬兜鈴酸代替三粒皂角種子。“鐘”[鉗子]演變為“麻豆靈”(中國煉丹術常有這種情況)。重要的是,各派神品法不敢直接把含碳物質和硝酸硫混合,但在這裏可以混合,而且是“彈珠大小”的紅炭,比“燒之以久”的皂莢還大。所以,這是對暴力反應的控制,是壹種進步。然而,這種方法比以前的方法使用更少的碳。這種方法的目的是將明礬再加工成帶有“煙硫”的“煙礬”(如配方標題所示)。
總之,從“鎮遠妙道略”到不能控制原藥燃燒而停止使用的“伏火硫磺法”,再到“伏火明礬法”,與早期火藥的成分接近,但目的不同,操作不同。如果改成利用其猛烈燃燒和爆炸的特性,就會演變成早期的火藥。
練丹書的日期很難考證,因為這個證的材料太少了。這是《真元妙道略》出版的確切時間。《諸子百家煉丹法》是宋代孟編撰的,但其內容包括晉代鮑樸子的《內篇》、著名的孫思邈的《太清以及大量失傳的煉丹術書籍和方子。其中“煨硫”的方法應該是匿名配方。早年引為孫真人單晶的配方,顯然是錯誤的。李約瑟[6]、郭正儀[7]和王奎克[8]都曾指出。但結合以上三段引文,這種邏輯順序(歷史順序與之壹致)還是可以成立的,從問題、要求、任務的提出,到火中硫磺的方法確定,再到火中更多的控制硫磺和“火中明礬”中產品的再利用。
煉金術士把火藥配方獻給了戰略家。公元904年(唐天佑元年),鄭以《》攻,975年(宋開寶元年),宋以“炮”“火箭”滅南唐。宋(1019—1079)在《東京物語》中說,當時在首都開封有壹個火藥作坊,叫“火藥窯”。未來會更大規模的用於軍事。
曾公亮(998 ~ 1078)等編者在《吳京通論》中記載了三種火藥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