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抗疫情的的補貼是多少 壹類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300元,其對象範圍是直接接觸疫情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采集和範圍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二類補貼標準是每人每天200元,其對象是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相關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第二條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有關規定,按照壹類補助標準,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采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補助資金由地方先行墊付,中央財政與地方據實結算。中央級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屬地化管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地方後由地方財政統壹分配。 二、疫情的補償金是多少 疫情期間被辭退的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疫情治療費用是多少? 1、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2、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異地醫生,先救治後結算,不實行異地醫生支付比例的調整規定。3、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應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訂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可臨時性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4、針對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病人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配置資金,實施綜合保障,中央財政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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