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
(2002年11月1日上海醫藥行業協會五屆壹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行業協會的自律機制,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藥
品管理法》與《上海市促進行業協會發展規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行業協會的要求
以及根據本行業的特點,特制訂上海醫藥行業行規行約(以下簡稱規約)。
第二條本規約以建立和規範行業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合法行為,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努力
提高藥品質量,樹立行業良好形象,促進上海醫藥工業經濟健康發展為宗旨。是行業協會加
強行業自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在於提高上海醫藥行業的綜合競爭力和整體素質,提
高醫藥經濟運行質量,倡導良好的行業風尚和企業聲譽。
第三條本規約由上海醫藥行業協會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制訂。規約是各會員企業嚴格自律
的行為準則和自覺行動的實踐理念。規約的修改、實施、監督、檢查和評比工作由協會的常
設機構負責,並向會長會匯報。規約對全體會員單位和本市藥品生產相關企業都具有約束
力,都必須自覺遵守本規約。
第二章行業規約
第四條藥品是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服務的特殊產品,全體會員單位和本市所有藥品生產
以及相關企業都必須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藥品管理的各項法
律、法規、條例的規定,做到依法生產、合法經營,自覺維護行業和企業的良好形象。
第五條全體會員單位和本市所有藥品生產及相關企業,都要嚴格遵守藥政管理的規定;
要嚴格制訂和遵守有關丁藝、技術、操作規程;要嚴格堅持藥品質量標準,堅持質量第壹
的方針;要嚴禁制假仿冒、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企業不得生產、采購、銷售不合格、過期
失效的假冒偽劣藥品;企業堅決不做虛假廣告。
第六條藥品生產及相關企業,都要努力實施GMP規定,嚴格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改進生
產設施,切實搞好環境衛生,遵守國家環保管理、安全管理的法令,努力保護環境不受汙
染,保障職工人身安全,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
第七條藥品生產及相關企業都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藥品價格管理的規定,不得任意漲
價、擡價、壓價及以其它不法行為進行不正當競爭。不采用非法促銷手段進行經營活動。開
展公平、公正、合法競爭,不搞損害行業和其它企業利益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全體會員單位都要努力改善經營管理,不斷提高技術水平,降低生產消耗,降低
生產成本,生產質優、價廉的產品,為保障人民的健康服務。
第九條在藥品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按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開展經營,不得同無
證照企業交易,並按國家稅收規定,按時納稅。
第三章行業(企業)守則
第十條藥品生產及相關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和業務交往中,都應講信譽,重合同,履
行協議,嚴禁欺詐、哄騙、坑人等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
第十壹條行業內同行之間提倡團結協作,互相幫助,互相支持,***同發展。不做有損行
業整體形象和利益的事,不搞不正當競爭,不做損人利己、故意貶低別人、擡高自己的事。
第十二條 以法取勝,以質取勝,以誠為本,以信為基。不搞虛假宣傳,不損害客戶或
消費者的利益。
第十三條凡在本市已有多家生產的產品,要自覺不再上申報同類藥品生產批文,不搞低
水平重復生產。
第十四條講究廠區、車間環境衛生,積極治理三廢,實現清潔整齊,安全文明生產。
第四章行業道德
第十五條提倡團結互助,加強相互協調,嚴格行業自律,維護行業聲譽,發揮行業良好
形象和整體優勢。對行業中發生的熱點、難點和重大問題,采取溝通信息、友好協商等方法
解決。
第十六條提倡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講究信譽。要自尊、自重、自愛,嚴格依法生產經
營,增強法制意識,強化企業管理,糾正不正之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設。
第十七條提倡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的精
神,促進職工隊伍全面素質的提高,把職工培養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文明
員工,把企業辦成文明工廠。
第五章規約管理
第十八條為促進規約的執行,每年由協會常設機構根據行業的發展特點和每年的工作重
點,開展自查、互查、抽查,並在每年年底前由協會組織檢查、評比活動,然後,向協會會
長會匯報。對執行規約好的企業在行業內進行表彰、宣傳和給予必要的獎勵。對執行情況不
好的企業可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警告、內部通報,公開曝光等道德譴責,直至撤消其會員
資格,以維護規約的嚴肅性。對情節嚴重的也可以建議有關行政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九條對不是會員單位的上海藥品生產企業,倘若嚴重違反行規行約的,協會將根據
具體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及處理意見上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