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遊縣
根據《仙遊縣人民政府關於擴大禁放區域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和燃放管理的通知》(仙政文〔2019〕105號)文件規定,仙遊縣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和禁放區域內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部分時間範圍如下:Strong>1.禁放區域
鯉城區街道辦事處、鯉南鎮、龍華鎮、大直鎮、榜頭鎮、賴店鎮全轄區 度尾鎮度峰社區、楓亭鎮下街社區、濱海新城小區、郊區鎮郊尾社區、蓋尾鎮南寶峰社區、才溪鄉才溪巖風景區、中山鎮九鯉湖風景區、海峽藝雕旅遊城、仙遊經濟開發區、瑞豐工業園2.禁燒區內部分時段允許焚燒區域
坪頭鎮除聯_社區、上_社區、溪東社區、八下社區、溪尾社區外、王厝社區、泉山社區、龍騰社區、靈山社區、赤火社區、東橋社區、紫陽社區、紫澤社區、上坤社區、下坤社區、下明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賴店鎮除土山村、賴店村、岐山村外的其他區域
在除夕、正月初壹全天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法律、法規、規章明令禁止燃放的地點
附後:仙遊縣禁放區域圖
歷城區
為深入推進活動風向轉變,進壹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公共****、安全管理。根據《歷城區2023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歷城區明確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如下:禁放區域
1、鎮海街道; 2、拱辰街道; 3、西天尾鎮東湖村、北埭村、侯黃居委、碗楊村、東星居委、龍山村、烏江村、城渚居委及後浦村、林峰居委、未央居委、後卓村、西白居委、三山村的平原部分;4、新都鎮、新都居委會、卓兵村; 5、黃石鎮、黃石居委會、黃石工業園區、蜀南居委會、鳳凰山村; 6、北高鎮、北高居委會。城廂區
根據《關於進壹步加強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燃工作的通告》和《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禁燃區範圍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燃放管理的通告》,今年城廂區的禁燃區域有:禁放區域
鳳凰山街道辦事處、龍橋街道辦事處、霞林街道辦事處、華林工業園區、華亭鎮下高村、西沙村、太湖工業園區城廂區、禁放區域示意圖
歲末年初,廣大居民朋友在春節期間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同維護優美環境,***度歡樂祥和、重要提醒
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未經許可擅自經營、超越許可範圍經營或者許可有效期屆滿繼續經營煙花爆竹的,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5號)第三十壹條規定,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物品和違法所得。涵江區
春節將至,為進壹步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公**** 產和市民人身安全,涵江公安精心部署,周密組織,分類推進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人民度過壹個安全、祥和、快樂的新春佳節禁放區域
根據《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擴大禁放區域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和燃放管理的通告》[莆政〔2018〕65號65]第壹條規定涵江區的涵東街道辦事處、涵西街道辦事處、國歡鎮、白塘鎮、江口鎮、三江口鎮、梧塘鎮、赤港經濟開發區商城管委會為煙花爆竹禁放區。涵江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
秀嶼區
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擴大禁放區域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管理的通告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政府、秀嶼區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擴大禁放區域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燃放管理的通告鎮人民政府,各工業園區服務中心,區直各單位:
為保障公共**** 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汙染,推動移風易俗,提升文明城市品質,建設美麗秀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國家環境保護法》條 (壹)下列區域為我區進壹步擴大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瓦市鎮轄區全域範圍;東莊鎮普頭村、營邊社區、臨港工業園區、石門澳化工新材料產業園區;東嶠鎮化工新材料產業園區;嶠山鎮嶠河社區、梁厝村、前秦村、東興村、木材加工區、上塘珠寶城;平海鎮平海社區;埭頭鎮埭新社區;月塘鎮板尾社區。(二)法律、法規、規章明令禁止焚燒的地點。 第二條 在禁燃區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零售)、燃放和非法運輸、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在禁燃區內不予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 在禁燃區外其他區域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條 在煙花爆竹禁燃區內舉辦焰火晚會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須經公安機關行政許可。 第四條 在非禁放區域內只準銷售、燃放符合國家標準的C、D級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除外),不準使用三響炮、高壓充氣禮花彈等自制或代用煙花爆竹產品。 第五條 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焰火燃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未經許可擅自經營、超越許可經營範圍或者許可有效期限繼續經營煙花爆竹的,依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5號)第三十壹條規定,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和違法所得。 第六條 違反本通告其他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全區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壹律不準燃放煙花爆竹,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違反本通告規定,依照紀律處分條例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八條 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未成年人和其他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負有教育、看護的責任。 第九條 禁止燃放區域內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督促業主遵守本通告,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相關防範工作;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應當及時勸阻並予以舉報。宗教活動理事會、老年協會等民間組織要加強節假日、民間宗教節日等時段的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本通告。 第十條 本通告由秀嶼區人民政府負責統壹組織實施。公安、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市場監管、民族宗教、住建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要求執行。 第十壹條 歡迎廣大市民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公安110、應急管理12350、市場監管12315、生態環境12369、城市管理12345。 第十二條 本通告的具體應用由秀嶼區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