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壹、其他條件:
1、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及服務意識;
2、18至55周歲;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藥店是零售藥品的門市,其目的是方便人民群眾購買藥品、利於人民群眾健康。
二、藥店營業員的職責:
1、制定銷售管理制度、商品以及物資管理制度。
2、按時完成計劃銷售。
3、做好櫃臺、貨架、商品以及地面等環境衛生。
4、為顧客提供服務。
5、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三、工作職責要點:
(1)負責藥品銷售及顧客服務工作。
(2)負責藥品的保管、養護、陳列等工作。
(3)負責藥品出入庫的驗收工作、退貨工作。
(4)負責藥品的盤點工作。
(5)定期對藥品的質量盤查和清潔。
(6)處理顧客投訴、妥善解決糾紛。
(7)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需要具備證件:
1、新開藥店營業員須通過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即無資格證不得賣藥。
2、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必須配有執業藥師。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以及農村鄉鎮以下地區設立藥品零售企業的,應當配備專職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所在地藥品局組織考核合格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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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營業員的基本職責:
壹、營業前:
1.做好清潔工作
保證店內幹凈衛生,窗明幾凈,櫃臺無灰塵,地板壹塵不染,空氣清新。保持店內衛生是防止蚊蟲鼠害的必要手段,直接關系到藥品的質量。清掃後,把清潔工具收拾好,放在不被顧客看見的地方。
2.個人的準備
概括起來有三個方面:保持整潔的.儀表,保持旺盛的精力,養成自然大方的舉止。
二、營業中:
1.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GSP等相關的法律法規
向消費者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及註意事項,不得誇大宣傳、濫行推銷。
2.?遵守櫃臺紀律:
(1)店員上崗必須佩戴證章標誌。
(2)店員必須按時上崗,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守,空崗、串崗。
(3)店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將個人物品及非本櫃人員帶入櫃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