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果蔬罐頭食品的衛生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以水果、蔬菜(蘑菇、番茄醬除外)為原料,經加工、排氣、密封、加熱殺菌、冷卻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水果、蔬菜、果醬罐頭食品。包括玻璃罐、金屬罐、軟包裝等形式。
2 引用標準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4789.26 食品衛生微生物檢驗 罐頭食品商業無菌檢驗
GB 5009.11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3 食品中銅的測定
GB 5009.16 食品中錫的測定
3 名詞、術語
3.1 低酸罐頭食品:除酒精飲料外,凡滅菌後平衡pH值大於4.6,水活度值大於0.85的罐頭食品。
3.2酸性罐頭食品:滅菌後平衡pH值在4.6及以下的罐頭食品。
3.3 密封:指食品容器處於封閉狀態,以防止微生物進入。
3.4 發聽:指罐內微生物活動或化學作用產生氣體,使壹端或兩端凸出,形成正壓的現象。
3.5滲漏:是指由於罐體密封結構有缺陷,或由於撞擊造成密封圈破壞,或由於罐壁腐蝕造成穿孔等微生物侵入的現象。
3.5 滲漏:微生物入侵的現象。
3.6商業無菌:指罐頭食品經過適度殺菌後,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常溫下能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這種狀態稱為商業無菌。
4、感官指標
容器密封完好,無滲漏、聽脂現象存在。容器外觀無腐蝕,內壁塗層無剝落。內容物具有果蔬罐頭食品品種的正常色、臭、味,湯汁清澈或微渾濁。
5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見下表。
項目指標,mg/kg
錫(Sn)≤200
銅(Cu)≤5.0
鉛(Pb)≤1.0
砷(As)≤0.5
食品添加劑按GB 2760
6微生物指標
符合罐頭食品商業無菌要求。
7 檢驗方法
7.1 錫、銅、總砷的測定分別按 GB 5009.16、GB 5009.13 和 GB 5009.11 的規定執行。
鉛可按 GB 5009.12 的第壹種方法測定,如按 7.2 的無焰原子吸收法。
7.2鉛的測定(無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7.2.1原理
樣品經消化後,註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中的無焰原子化器中,升溫原子化,基態原子吸收283.3nm **** 振動線,其吸收量與鉛的量成正比,與標準系列的定量比較。
7.2.2 試劑
7.2.2.1 硝酸(純度極佳)。
7.2.2.2 高氯酸(純度極高)。
7.2.2.3 硝酸溶液:c(HNO3)=6mol/L。量取 38mL 硝酸,用水稀釋至 100mL。
7.2.2.4 2%磷酸二氫銨:稱取 2.0g 磷酸二氫銨(優級純),溶於 100mL 水。
7.2.2.5 鉛標準溶液:稱取高純金屬鉛 1.0000g(純度 99.99%以上),溶於少量 c(HNO3)=6mol/L 硝酸溶液中,總量不超過 37mL,用水準確稀釋至 1L。該溶液每毫升含鉛 1 mg。
7.2.2.6鉛標準溶液:吸取10.0mL鉛標準溶液,置於100mL容量瓶中,用3%硝酸溶液稀釋至刻度。如此多次稀釋至每毫升相當於 1μg 鉛。
7.2.3 儀器
7.2.3.1 高速組織搗碎機;
7.2.3.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帶無焰霧化器)。
7.2.4操作方法
7.2.4.1樣品處理
稱取搗碎均質樣品勻漿5.0~10.0g(水分多取10.0g)於50mL燒杯中,加少許水轉移至250mL凱氏燒瓶中,在電爐上蒸發水分。加入 10mL 混合酸(HNO3∶HCIO4=5:1),消解至產生棕色煙霧,溶液變為棕黑色,滴加幾滴濃硝酸,繼續消解至溶液清澈透明,冷卻後用去離子水定容至 50mL。
7.2.4.2 儀器工作條件
a. 波長:283.3.0m.a. 波長:283.3.0m.b. 波長:283.3.0m.c. 波長:283.3.0m.波長:283.3nm;
b.灰化溫度:700°C;
c.霧化溫度1800°C;
d.氘燈背景扣除。
7.2.4.3 標準曲線的繪制
鉛標準系列溶液 0、10、30、50、70 ng/mL 的制備
在上述儀器工作條件下,取標準溶液 10 μL,註入無焰霧化器。為消除幹擾,可隨後註入等體積的 2% 磷酸二氫銨溶液。繪制吸光度與相應鉛濃度的標準曲線。
7.2.4.4測定
取 10 μL 消化樣品溶液註入無焰霧化器。如有幹擾,可同時註入等體積的 2% 磷酸二氫銨溶液。將定量結果與標準曲線進行比較,同時進行試劑空白試驗。
7.2.5分析結果的計算
分析結果按下式計算:
(A1-A2)╳50╳1000
X=---- ---------- ----
m╳1000╳1000
式中.X--樣品中鉛含量,mg/kg;
A1--測定樣品溶液中鉛含量,ng/mL;
A2--試劑空白溶液中鉛含量,ng/mL;
50----。處理後樣品的總體積,mL;
m--樣品的質量,g。
7.3 罐裝食品的商業無菌檢驗
按 GB 4789.26 執行。
附註: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國衛生部衛生監督司和國家提出。
本標準由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穎、白靖宇、張林霞。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補充:
GB 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含1996-2007年補充品種)
下載地址:/standard/down.php?id=19563
我試過了,沒有病毒,最新版本,很全,希望能幫到妳。
回答者:habanos - 秀才二級 9-2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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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罐頭衛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1989-09-05 批準 1990-05-05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1989-09-05 批準 1990-05-01 實施 1990-05-01 實施 1990-05-01 實施。-01實施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果蔬罐頭食品衛生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以水果、蔬菜(蘑菇、番茄醬除外)為原料,經加工、排氣、密封、加熱殺菌、冷卻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水果、蔬菜、果醬罐頭食品。包括玻璃罐、金屬罐、軟包裝等形式。
2 引用標準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4789.26 食品衛生微生物檢驗 罐頭食品商業無菌檢驗
GB 5009.11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3 食品中銅的測定
GB 5009.16 食品中錫的測定
3 名詞、術語
3.1 低酸罐頭食品:除酒精飲料外,凡滅菌後平衡pH值大於4.6,水活度值大於0.85的罐頭食品。
3.2酸性罐頭食品:滅菌後平衡pH值在4.6及以下的罐頭食品。
3.3 密封:指食品容器處於封閉狀態,以防止微生物進入。
3.4 發聽:指由於罐內微生物活動或化學作用產生氣體,使壹端或兩端凸出,形成正壓的現象。
3.5 滲漏:指由於罐體密封結構有缺陷,或由於撞擊造成密封圈破壞,或由於罐壁腐蝕造成穿孔等微生物侵入的現象。
3.5 滲漏:微生物入侵的現象。
3.6 商業無菌:指罐頭食品經過適度滅菌後,不含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在常溫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這種狀態稱為商業無菌。
4感官指標
容器密封完好,無滲漏、聽脂現象存在。容器外觀無腐蝕,內壁塗層無剝落。內容物具有果蔬罐頭食品品種正常的色、臭、味,湯汁清澈或微渾濁。
5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見下表。
項目指標,mg/kg
錫(Sn)≤200
銅(Cu)≤5.0
鉛(Pb)≤1.0
砷(As)≤0.5
食品添加劑按GB 2760
6微生物指標
符合罐頭食品商業無菌要求。
7 檢驗方法
7.1 錫、銅、總砷的測定分別按 GB 5009.16、GB 5009.13 和 GB 5009.11 的規定執行。
鉛可按 GB 5009.12 的第壹種方法測定,如按 7.2 的無焰原子吸收法。
7.2鉛的測定(無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7.2.1原理
樣品經消化後,註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中的無焰原子化器中,升溫原子化,基態原子吸收283.3nm **** 振動線,其吸收量與鉛的量成正比,與標準系列比較定量。
7.2.2 試劑
7.2.2.1 硝酸(純度極佳)。
7.2.2.2 高氯酸(純度極佳)。
7.2.2.3 硝酸溶液:c(HNO3)=6mol/L。量取 38mL 硝酸,用水稀釋至 100mL。
7.2.2.4 2%磷酸二氫銨:稱取 2.0g 磷酸二氫銨(優級純),溶於 100mL 水。
7.2.2.5 鉛標準溶液:稱取高純金屬鉛 1.0000g(純度 99.99%以上),溶於少量 c(HNO3)=6mol/L 硝酸溶液中,總量不超過 37mL,用水準確稀釋至 1L。該溶液每毫升含鉛 1 mg。
7.2.2.6鉛標準溶液:吸取10.0mL鉛標準溶液,置於100mL容量瓶中,用3%硝酸溶液稀釋至刻度。如此多次稀釋至每毫升相當於 1μg 鉛。
7.2.3 儀器
7.2.3.1 高速組織搗碎機;
7.2.3.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帶無焰霧化器)。
7.2.4操作方法
7.2.4.1樣品處理
稱取搗碎均壹的樣品均質5.0~10.0g(水分多取10.0g)於50mL燒杯中,加少許水轉移至250mL凱氏燒瓶中,在電爐上蒸發水分。加入 10mL 混合酸(HNO3∶HCIO4=5:1),消解至產生棕色煙霧,溶液變為棕黑色,滴加幾滴濃硝酸,繼續消解至溶液清澈透明,冷卻,用去離子水定容至 50mL。
7.2.4.2 儀器工作條件
a.波長:283.3nm;
b.灰化溫度:700°C;
c.霧化溫度1800°C;
d.氘燈背景扣除。
7.2.4.3 標準曲線的繪制
鉛標準系列溶液 0、10、30、50、70 ng/mL 的制備
在上述儀器工作條件下,取標準溶液 10 μL,註入無焰霧化器。為消除幹擾,可隨後註入等體積的 2% 磷酸二氫銨溶液。繪制吸光度與相應鉛濃度的標準曲線。
7.2.4.4測定
取 10 μL 消化樣品溶液註入無焰霧化器。如有幹擾,可同時註入等體積的 2% 磷酸二氫銨溶液。將定量結果與標準曲線進行比較,同時進行試劑空白試驗。
7.2.5分析結果的計算
分析結果按下式計算:
(A1-A2)╳50╳1000
X=---- ---------- ----
m╳1000╳1000
式中.X--樣品中鉛含量,mg/kg;
A1--測定樣品溶液中鉛含量,ng/mL;
A2--試劑空白溶液中鉛含量,ng/mL;
50----。處理後樣品的總體積,mL;
m--樣品的質量,g。
7.3 罐裝食品的商業無菌檢驗
按 GB 4789.26 執行。
附註: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國衛生部衛生監督司和國家提出。
本標準由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穎、白靖宇、張林霞。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