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由各部門共同負責的體制下,為保證監管工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需要進壹步加強各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協調配合,避免各監管部門工作銜接出現重疊或監管漏洞,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實現無縫銜接。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500元。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如下:
1.準備相關材料,報送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決定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
3.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4、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
5.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6.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經營許可的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綜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顯示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委應當及時向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相關信息,並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委報告, 以便根據相關食品安全隱患信息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研究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專項整治,避免隱患的發生或擴大。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衛生計生委通報的食品安全隱患信息後,應當組織進壹步調查,核實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問題原因、生產經營情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