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是現代物流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倉庫管理工作對保證生產需要的及時供應、合理儲備、加速周轉、節約使用物品、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倉庫管理制度已成為現代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壹,公司倉庫規劃與管理制度。公司倉庫規劃與管理制度 第壹條 倉庫規劃 貨物管理室應根據貨物出庫、包裝等情況規劃所需倉庫及其面積,使倉庫空間得到有效利用。第二條 庫房空間配置 庫房空間配置原則應依據以下規定:配備庫房設備如:液壓車、推車、消防設施、通風設備、電源開關等及儲運工具的使用,並規劃好運輸通道。根據貨物(組)的屬性分區存放,同類貨物合格品、待檢貨物、不合格品分區存放,便於管理。收發頻繁的貨物應配置在進出方便的庫房。將貨物按品名、規格、批號、數量、存放位置標註在物料卡或庫位配置圖上,隨時顯示庫存動態。第三條 貨物堆放 根據貨物的數量、特性、要求和出庫頻率進行堆放規劃和堆放層次。第四條 庫位標識庫位標識 庫位編號按以下原則進行,並在適當位置作明顯標識:層次類別按順序逐層排列,無補位時在庫位上運行編號;通道類別按順序排列;庫區按順序排列,並設明顯標識。第五條 倉庫管理 倉庫工作人員應掌握倉庫、產品規格的出入庫動態,並按照 "先進先出、按批入庫 "的原則制定入庫方案,每個規格原則上應配置兩個以上小庫位交替使用,以達到先進先出的要求。第壹條:安全庫存量的設定 由物流管理人員根據濰柴月度生產情況,按照省內 3 天庫存、省外 5 至 7 天庫存的原則,制定相應的庫存周轉計劃,並設定安全庫存的上下限,使用穩定的貨品由物流管理人員根據濰柴月度生產情況,按照省內 3 天庫存、省外 5 至 7 天庫存的原則,制定相應的庫存周轉計劃,並設定安全庫存的上下限。如生產計劃發生重大變化,如制定或取消某種產品的生產、擴大生產計劃等,應及時修訂庫存周轉計劃。第二條 庫存查詢監控 倉管人員每天按計劃查詢倉庫即時庫存,視情況分類報表輸出,並分析庫存情況,以提醒供貨廠家補貨,為退貨提供依據。第三條 發貨通知 當貨物因某種原因低於安全庫存時,物流信息員應及時與濰柴采購部等部門聯系(通過電話或郵件傳達信息),請示是否補貨,確認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第四條 退貨通知 當貨物高於安全庫存或因某種原因長期停用(存放期超過 60 天)或因質量原因判定為不合格時,物流信息員應及時將信息反饋給廠家業務人員,並提醒其做好退貨處理。三、貨物的儲存保管規定 第壹條 貨物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根據貨物的屬性和使用特點規劃設置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分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隨用隨存,可在貨架上存放(如在貨架上存放需在物料卡上填寫倉庫號和貨架號)。第二條 貨物堆碼的原則是在堆碼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實行五五堆碼,根據貨物的特點必須做到過數檢點,方便快捷,行列整齊,文明整潔。第三條 倉庫保管員對庫存貨物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堅決做到人有責任,物有主人,事事有人管。倉庫貨物如有丟失、變質、報廢、盤盈、盤虧等情況,保管員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不準擅自處理。保管員不得采取盈余時多送、虧損時多扣的違紀行為。第四條 保管貨物應根據其屬性考慮存放地點(倉庫),堆放同類貨物應考慮先進先出,運送方便,留有余地。第五條 貨物保管保管貨物未經主管同意不準外借,配套貨物不準拆零發放,特殊情況應經主管批準。第六條 倉庫應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倉庫人員擅自進入,倉庫內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部門批準,保管員應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第七條 倉庫管理人員應嚴密審核所管貨物的庫存情況,倉庫應隨時接受單位主管領導或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第八條 每年年終,倉庫人員應會同財務部等業務部門處理庫存,盤點時必須當場核對產品規格數量是否與賬面記錄相符。第九條 盤點時應由盤點人員填寫盤點報告單,如數量不足、質量不符或損壞等應詳細註明,由倉管員簽字負責。第十條 盤點後,如有盈余或不可避免的損失,應經倉庫部門負責人批準,由總經理調整,不足部分由保管員負責賠償。第十壹條 直接保管貨物的倉管人員發生變動時,應由其所屬部門負責人核對庫存商品盤點情況後進行交接,再由交接雙方會同監交人員按照實際盤點情況,無誤後辦理相關手續。四、公司入庫管理辦法 第壹條 帳務 貨物管理部門收到入庫貨物及貨物名稱明細單後,應立即與有關單據、實物核對,如發現異常應立即處理更正,核對無誤後辦理入庫手續,登記入帳,納入庫存管理程序。第二條 盤點 1、物品盤點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盤點時由信息部微機根據盤點物品的規格類別填制物品盤點表,倉庫部門根據實際盤點數量填制物品盤點表;2、由信息部微機發出即時盤點表,倉管人員將盤點貨品表的盤點數量與帳面數量核對不符即填寫盤點異常報告單,並計算其盤點倉管員協同保管員找出原因,然後送交分管領導,提出改進措施,報請領導審批;3、盤盈盤虧數量核定後,由物品管理部門發出調整指令,倉儲部門留存備案。第三條 消防器材 倉庫內嚴禁煙火,貨品管理部應在倉庫內懸掛嚴禁煙火的標誌,並按消防安全規定設置消防器材,倉儲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經常檢查,如有故障或失靈,應立即申請維修和補充,並經常組織消防培訓,以提高出廠時的應變能力。第四條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1、倉庫應經常保持清潔,並隨時註意通風; 2、易燃易爆物品或違禁品不得帶入倉庫,倉庫管理人員應經常註意; 3、倉庫內不準吸煙,如需進行電焊工程應先申報,並有專人負責,經許可後方可進行;4、倉儲管理部對所管理的成品庫存及儲運設備的安全負責,如有破損應立即向主管反映,並應對安全負責,如有設備損壞應立即向主管反映。如有損壞應立即向主管反映並立即維修; 5、未經倉儲管理部門主管批準,相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搬運完畢後,也不得在倉庫內逗留; 6、貨品管理部門人員下班離開前,應檢查倉庫電源和水源是否關閉,確保倉庫安全。五、倉儲配送管理辦法 第壹條 加強倉庫管理,做好貨物收發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質保量完成貨物收發配送任務,質就是保證倉儲配送質量,量就是保證按計劃規定的數量及時完成收發和配送。做到收發快,配送準時、準確。第二條 做好倉庫管理工作是加強貨物管理的壹項重要任務,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根據儲存貨物的特點,做好 "五無"--無黴爛變質、無損壞丟失、無隱患、無雜亂、無灰塵、無鼠害;做好 "六防"--防潮、防凍、防壓、防腐、防火、防盜。第三條 確保貨物管理安全,嚴防貪汙盜竊,杜絕壹切事故發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倉庫內不準吸煙。第四條 貨物入庫必須有嚴格的驗收手續,貨物的數量、規格、件數、品名等要做到準確無誤,同時做好入庫登記手續。第五條 物資出庫必須嚴格執行物資發放規定,必須有憑證且手續齊全完備,嚴禁先發貨後補辦錯誤手續,嚴禁白白發貨,否則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發該物資。第六條 開展技術革新,不斷完善倉庫貨品管理,科學管理倉庫,提高工作效率,使貨品盡快投入生產,充分發揮貨品的作用。六、倉庫安全管理辦法 第壹條 倉庫是存放貨物的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和業務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第二條 因業務需要進入倉庫,必須先辦理登記手續,並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單獨進入倉庫,凡倉庫人員工作完畢出庫時,倉庫人員應進行檢查。第三條 所有倉管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入倉庫。第四條 倉庫範圍內及倉庫辦公室內不準會客,其他部門工人不準圍在壹起閑談,不準帶親友參觀倉庫範圍。第五條 倉庫範圍內不準生火,不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第六條 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貨物,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答應保管其他單位或部門的貨物。第七條 任何人員除接受倉庫貨物需要外,不準對貨物進行試用。第八條 倉庫應每月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效果,並接受保衛部門的監督檢查。希望以上信息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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