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藥品是壹種特殊的商品。所謂特殊,就是壹旦生病,不管妳喜不喜歡,都要吃藥。而且用什麽藥壹般不是消費者自己選擇的,主要是醫生給患者安排的。據悉,我國90%以上的藥品都是通過醫院賣給患者的。至於藥品價格,都是醫院說了算,不像去菜市場買菜,消費者可以討價還價。
那麽,為什麽醫生願意開高價藥而不願意開低價藥呢?這是因為藥品價格越高,醫院按固定比例獲得的批零差價就越多。
如果藥廠高價給他們回扣和折扣,對醫院會更有吸引力。還有,醫生開更貴的藥,可能會拿到很多“處方費”。另壹方面,如果醫院推廣使用低價藥、降價藥,其藥品批零差價必然減少,醫生也拿不到多少“處方費”。正因為如此,很多醫院和醫生都願意開進口藥、“合資藥”和以新藥名義上市的高價國產藥,而不是被擠出“價格水分”的“招標藥”和按照國家規定多次降價的低價藥。這也是為什麽盡管國家11次下調藥價,並於去年底公布了383種藥品的最高限價,但廣大患者卻覺得受益不大的重要原因。藥品招標采購制度已經實施了五年多。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必須加快醫藥分開的步伐。在實踐中,醫生只是給病人治病,開處方,病人拿著處方去自己信任的藥店買藥。這樣做的好處是,對於醫院和醫生來說,藥品價格沒有切身利益。為了贏得患者,樹立醫院形象,會給患者開療效好、價格合理的藥物。對於藥品生產企業來說,由於不能再以擅自提高藥價、給回扣、“處方費”等不正當手段向醫院銷售藥品,為了贏得市場,他們會開發性能和價格更好的藥品來參與市場競爭。
為了從醫院看病賣藥體制順利過渡到醫藥分開體制,還應註意解決以下實際問題。
首先,國家要逐步適當增加對醫療副業的投入。有資料顯示,在發達國家,醫療費用的比例約為14%,在發展中國家為14% ~ 40%,在中國高達52%,在壹些大城市高達70%。目前我國醫院資金來源是:醫生技術診斷費只占10%,國家投入占20% ~ 30%,其余由賣藥利潤補貼,也就是人們所說的“以藥養醫”。如果國家不適當加大投入,不讓醫院賣藥,醫院就很難正常運轉。
其次,在降低藥品價格的同時,適當增加醫院的醫療費用和運營費用,以部分彌補醫院不賣藥後的利潤損失。
再次,適當增加醫務人員收入,提高醫務人員待遇,逐步建立有效的醫療風險防範機制。這樣,不僅不會因待遇低而心理失衡,也可以不顧職業道德“讓開”,算計病人利益,還有助於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安心工作,激發他們愛崗敬業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