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布者:壹顆心06
需要避光使用的藥物避光藥物穩定性差,遇光易發生氧化、分解、變色等反應,尤其是壹些化療藥物,溶解後可發生裂環、重排、水解、聚合、氧化、異構化等復雜的反應,光照條件下可催化上述反應的進程。因此避光藥物要註意避光。醫院內藥物的避光主要包括貯藏過程中的避光及使用過程中的避光兩種。避光藥物在貯藏過程中均需要遮光保存。但具體在藥物使用的過程中,是否也同樣需要避光呢?這要看具體藥物的種類,有些是要求嚴格避光的,這在藥品說明書壹般均有明確要求,如下所列藥物均要求使用過程中需要避光。1.硝普鈉:本品對光敏感,溶液穩定性較差,滴註溶液應新鮮配制並迅速將輸液瓶用黑紙或鋁箔包裹避光。新配溶液為淡棕色,如變為暗棕色、橙色或藍色,應棄去。溶液的保存與應用不應超過24小時。溶液內不宜加入其他藥品。2.尼莫地平:尼莫地平輸液的活性成份有輕微的光敏感性。應避免在太陽光直射下使用。如果輸液過程中不可避免暴露於太陽光下,應采用黑色、棕色或紅色的玻璃註射器及輸液管或用不透光材料將輸液泵及輸液管包裹或遵醫囑。但如果在散射性日光或人工光源下,使用本品10小時內不必采取特殊的保護措施。3.甲鈷銨註射液:見光易分解,開封後應立即使用,應註意避光。4.依諾沙星和氟羅沙星:依諾沙星每0.2g加入到5%葡萄糖註射液100ml內溶解後,避光靜脈滴註。氟羅沙星,避光緩慢靜脈滴註,壹次0.2~0.4g,壹日1次,稀釋於250-500ml5%葡萄糖註射液中。5.兩性黴素B:靜脈滴註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