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專利等無形資產質押獲得流動資金貸款;
2.獲得政府貼息,部分地區銀行專利質押貸款實際融資成本低於固定資產抵押貸款,低於基準利率;
3.企業知識產權得到銀行認可,知識產權價值得到確認。
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的不足之處
1、法律風險,缺乏相應的保護
由於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和完善,受知識產權的特點所限,商標權、專利權本身的排他性,存在較大的權利不穩定性,以及權利人權益的不確定性,可能引發權利糾紛、權屬糾紛。法律風險的核心風險是確權風險,它決定了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否有意義,質押是否能夠成立,風險發生時能否順利變現。
2.評估風險,缺乏可靠評估
由知識產權的特點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導致其產權市場化過程中的不確定性,進而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由於其價值評估與傳統意義上的有形資產評估定位差異較大,技術、方法、模型和參數的選擇直接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評估風險主要是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風險,它決定了貸款額度等基本信貸要素,也決定了企業的還款來源和還款意願。
3、經營風險,價值缺乏確定性
企業作為權利人,自身的經營管理和資源配置決定了商標權或專利權能否創造應有的市場價值,能否給企業帶來穩定的現金流,即決定了借款企業的第壹還款來源。
4、處置風險大,缺乏流通渠道
由產權的特性決定,商標權和專利權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場所都有特殊的要求,實現過程復雜且存在不確定性,因而,當貸款出現風險時,質押物的處置渠道不暢,風險不能得到快速有效的控制、轉移、分散或解散,貸款銀行的信貸資產質量就會惡化。解決質押物處置問題是商業銀行健康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關鍵問題之壹,也將真正考驗貸款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