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內,含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液體不能帶入。允許乘客在現場喝壹口可以鑒別性質的液體。讓妳喝壹口,意思是鑒別妳帶的液體是否危險。
其實大部分地鐵安檢口都裝有液體探測器,但直接開壹小口是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因為高峰時段人流量往往很大,無法壹瓶壹瓶的檢測乘客攜帶的水,“開壹小口”就成了壹種快速有效的方法。
這樣的安檢可能會讓少數沒帶任何違禁品的人覺得不必要的麻煩,但也僅限於真正沒帶違禁品的乘客,對於有特殊想法的人還是能達到有效防範的。
擴展數據:
各地對地鐵內不允許攜帶的物品目錄做了詳細規定,以上海為例:
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汽油、煤油、噴霧劑、酒精、松香、油漆、雙氧水、液化石油氣、溶劑油、雷管、炸藥、煙花爆竹等有毒、放射性、腐蝕性危險品)乘坐公共汽車、長途客車、地鐵、輕軌、磁懸浮列車、輪渡。
二、公共* * *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確保運營安全。公共交通運營單位的工作人員發現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者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應當拒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堅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公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當自覺維護公共交通安全,主動配合安全檢查。發現他人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應當積極勸阻。經勸阻不聽的,應當立即向公共交通運營單位或者公安機關報告。
參考資料:
上海地鐵-關於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