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1.醫保繳費比例:醫保單位繳費比例為10%,個人為2%;報銷條件《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符合以下條件:(1)參保人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或持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做到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三)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中,高於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低於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報銷比例為1,門急診醫療費用:年度內(65438+10月1 ~ 65438+2月31)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2.結算比例: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合同期內報銷50%,個人自付50%;壹年內,派遣人員門診、急診累計報銷最高限額為2萬元。3、被保險人應妥善保管在指定醫院門診的醫療單據(包括大額部分的收據、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4.三類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參保人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術後需要服用抗排異藥物時,由參保人就診的二、三級定點醫院出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疾病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疾病的門診治療和取藥僅限於批準治療的定點醫院,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結算。5.住院治療。交了20年醫保,退休後才能享受醫保報銷。各地醫保報銷範圍不同。詳情請參考當地政策。二、醫保異地報銷的條件1、已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的參保人員,如安置、探親、工作、留學等,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2、省級參保人員同意轉往北京、上海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以現金支付。醫保異地報銷的流程是1。在社保網站領取或下載《市級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人員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2、按規定填寫,並由涉外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申報表》;3.將填好的《申報表》帶回負責分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需要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憑《申報表》經審核確認後到市社保中心審核部門登記,再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門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4.參保人個人社保卡備案後無法使用;參保人復診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辦理註銷就醫登記,其個人社會保障卡自次日起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5.實行報改不報的原則。異地醫保報銷所需材料1、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2、藥店正規發票(國家稅務總局財務司監制並在發票上列明所購藥品明細)或定點醫院門診收據3、患者身份證及經辦人身份證4、本人存折銀行卡賬號(農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賬戶需提供開戶行名稱)3。參保人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後60天內(含60天)如何繳納醫療保險費?暫停享受醫療保險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從繳費當月開始,3個月後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斷醫療保險待遇超過180天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視同重新參加醫療保險,中斷前的繳費時間不計入連續繳費時間。補繳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請持本人職工醫保手冊或社會保險證明、社會保障卡、1寸1註冊照片、1身份證復印件到社保經辦機構個人征繳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