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方案出臺後許多不合格、不規範、不思進取的企業被斃掉,這裏我們來具體分析它們可能的死因:壹、掛靠之死的死因:掛靠代辦個體可能存在違法亂紀、制假售假、偷稅漏稅、違反GSP等行為,會被國家執法部門處罰或責令關閉而死。經濟十條告訴我們,政府對於市場有宏觀調控的能力,政府為了市場經濟這艘大船能夠安全,對於幹擾依法經營環境的不守法行為,個人歷來是堅決取締的,特別是我國 "十壹五 "規劃明確指出,構建和諧社會的方向就是幹擾和諧!任何組織、個人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止。這就從宏觀上壓縮了非法經營的生存空間。近年來,國家對藥品流通行業的違法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執法將進壹步趨嚴。企圖偷偷摸摸、蒙混過關的可能性越來越小。隨著行業集中度的大幅提高,以及利好醫藥市場的醫改方案的出臺,生產企業為了渠道的健康發展,他們將逐步淘汰不能為企業帶來質的飛躍的違規型商業合作夥伴,同時,行業資源也逐步向大型商業公司壟斷,違規商業獲取的資源也將越來越少。這是對違規商業生存空間的微壓縮。最近聽說武漢市有15家醫藥公司在短時間內相繼倒閉,基本上就是掛靠性質的代表。這壹群體性事件,就是對這壹死亡事件最好的註解。二、倒票倒死因:倒賣稅票,國家不允許,生產企業深惡痛絕。被國家查處和企業不供貨致死。倒票是我國醫藥市場的壹個特有名詞,這種行為的生存壹方面是大量從事處方藥推廣的企業或個人需要大量的發票,另壹方面是廣大三四級終端或二三線城市的中小企業大量進行無票經營,於是就出現了進銷差額納稅,這就導致有人需要有定額的開發票,有人就有發票。宏觀上國家在完善稅制的同時,也在大力改革醫藥流通體制,政府大力引導企業在主渠道進行流通,對於壹些名藥集市堅決打擊。近日,聽說某地壹家知名醫藥商業公司因倒票被稅務部門處以巨額罰款。去年年底,《中國醫藥報》刊登了某地藥監局壹位領導關於票證導購行為查處辦法的文章。可見,國家有關部門已經重視這壹現象。據傳,國家稅務總局也早已知曉此事,查處只是時間問題。小微生產企業依法依規壹貨壹票銷售,尤其是品牌企業的產品更註重發票的規範性,同時,他們也註重產品在渠道的流通價格、由於從事倒票業務的醫藥企業由於其下遊客戶不希望稅票,可以多出發票賣給其他需要發票的企業或個人代開,這樣就可以將產品的價格體系壓低到低於自己的進貨價格。對於產品流通價格體系有較大損害的,上遊企業就會逐步減少向這類企業發貨的數量,壓縮其倒票規模,也就是壓縮其利潤來源,甚至取消不與他們做生意。在這兩股力量的作用下,將導致以導票為盈利手段的醫藥流通企業必死無疑。三、招標拖死:死因:兩票、三票被拖死,中了價最後無利枯死,中了低價,廠家不生產無利可圖的產品,最後企業被餓死。招標制度的實施使很多藥品的價格體系崩潰,生產企業尤其是生產處方藥的企業為了招標疲於奔命,要麽忙著調整產品線,要麽忙著更換劑型或包裝。然而,在這種體制下,生產企業逐漸減少,市場上流通的藥品逐漸減少。這就導致上遊合作夥伴越來越少,經營的產品越來越少,特別是壹些品牌藥有選擇性地選擇商業夥伴合作,必然導致經營規模越來越小,毛利越來越低,有的最終會被餓死。有價格的壓底,順加定價,流通企業也可以圖無利可圖,不死都難。四、流通消耗:死因:流通產品利潤低、批量小、競爭激烈、物流成本高,油費、人工費、過路過橋費等成本居高不下,被消耗殆盡。前兩年,筆者走訪壹些大型商業,他們都會這樣說:"我的配送成本不到1個點"。然而,在通貨膨脹的經濟環境下,成本不斷增加,1個點的配送費預算已經不能滿足下遊網點客戶的需求,2個點的配送費迅速成為行規。對於中小型企業來說,由於批量規模稍小,要達到大型配送企業的配送服務水平,那麽相對的配送成本也就更高。在藥品價格受到國家政策宏觀有意打壓的市場環境下,商業毛利率並不樂觀,部分商業毛利可能只有3個點左右,這可能還不夠配送成本,這樣的企業最終會被配送耗盡。很多大型醫藥流通企業的物流這塊業務壹直處於虧損狀態。不解決規模的問題,不解決第三方物流的問題,不解決降低物流成本的問題,這將耗費很多醫藥商業企業的精力。五、品種壓死死因:規模大、品種多、無特色的產品群,占用倉儲費、人工費、管理費、檢驗費、運輸費,最後壹項不上量不賺錢,被庫存和數量壓死。長尾理論告訴我們,每壹個小產品都有可能被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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