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3、適應本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崗位:藥學專業
國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院校畢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藥學專業,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提供證書或成績報告單430分以上),在以英語為母語的國家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2年以上工作經驗,年齡30周歲以下。
三、報名
報名時間: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雙休日除外)。
報名地點:湖濱南路121號 廈門市中心血站人事科
聯 系 人:倪女士聯系電話:2291223 2292733(傳真)
報名表可在廈門人事網、廈門人才網、閩西南衛生人才網上下載。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壹式兩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並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資歷的相關材料證明;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弄虛作假,取消聘用資格。報名人數與崗位的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
(壹)筆試:所有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筆試,由廈門市衛生人才服務中心統壹組織進行筆試,時間為12月1日,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廈門生源(包括入學前戶籍和學籍在廈門市的待就業畢業生及戶籍和人事關系在廈門的已就業的社會人員)參加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加10分。
(二)面試: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比例為1:1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於70分。
面試時間為12月2日,采用結構式面試方式,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五、體檢與考核
(壹)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根據用人單位安排,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有關費用個人自理。
(二)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為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並對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壹)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並在血站網站及本單位公示欄上進行7天公示。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相關部門審核後,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廈府[2001]綜9號文要求,壹律納入合同管理。按協商、自願原則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門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
2、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
4、取得國外學歷、學位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有國家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
5、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6、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於體檢合格後,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7、年齡等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08年12月31日。
8、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聘用(勞動)合同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
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驗)
9、受聘人員應自行解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