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醫保政策規定的支付範圍內,被保險人必須先支付壹定比例的醫療費用,其余部分由醫保基金支付。
2 .醫保基金不支付的部分,如非醫保範圍內的藥品、診療項目等。,由被保險人全額承擔。
社保報銷範圍和標準:
1.報銷範圍:社保通常涵蓋基本醫療服務、藥費、住院費等。
2.報銷比例:根據不同地區和社保政策,報銷比例會有所不同,壹般是按照壹定比例;
3.封頂線和起付線:社保有年度封頂線和起付線,超過封頂線的費用不予報銷,達不到起付線的費用也不予報銷;
4.定點醫療機構:社保報銷通常需要在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
5.特殊疾病政策:對於某些特殊疾病,社保可能會有特殊的報銷政策和流程。
綜上所述,個人先自付是指參保人在醫保政策覆蓋範圍內支付壹定比例的費用,其余部分由醫保基金補償;個人自費是指被保險人必須承擔醫療保險政策未涵蓋的醫療項目和藥物的全部費用。
法律依據:
市級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三十六條
自付是指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壹個結算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的級別和費用金額分段計算、累計支付,起付線以下、由個人負擔的部分。自付2指10%的藥品個人負擔,8%的大型檢查個人負擔,500元以內的材料個人負擔50%,超過限價的人工器官費用。“個人負擔部分”包括自付壹和自付二。醫保報銷範圍: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