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法和政策制定:國家應通過立法和政策制定,建立醫院管理的法律框架和規範,明確醫院的行為準則和責任,規範醫療服務的價格、質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許可和監管:國家應設立專門機構負責醫院的許可和監管工作,對醫院進行評估和認證,確保醫院資質的合法、合規和有效。監管機構應加強對醫院的巡查和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違規行為。
3、醫療服務質量評價:國家應建立醫療服務質量評價體系,通過對醫院的科室、醫生和護理人員的評估和考核,督促醫院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提供更安全、高效、人性化的醫療服務。
4、安全管理和事故處理:國家應制定醫院安全管理標準,強化醫院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感染控制、藥品管理、手術安全等方面。對於醫療事故,國家應建立相應的法律和機制,加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保護患者的權益。
5、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國家應加強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審批、註冊和監管,嚴禁假冒偽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流入市場。對於醫院的藥品采購和使用,國家應建立規範和透明的采購制度,保證藥品的質量和價格的合理性。
6、投訴和糾紛解決:國家應建立健全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設立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或仲裁機構,加強對醫療糾紛的調解和解決工作,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7、科研和人才培養:國家應加大對醫院科研的支持力度,鼓勵醫院參與學術研究和創新,提升醫院的科學水平和臨床技術。此外,國家還應加大對醫院人才培養的投入,提高醫護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
公立醫院運營管理體系的主要特征:
1、政策影響大
由於公立醫院的特殊性,所以國家會從政策角度為公立醫院提供更多的扶持,例如基本建設、科研費用補貼等,但是在政策支持的背後,因為公立醫院並未完全實現市場化,所以公立醫院的運營管理效率相對較低。
2、組織機構僵化
公立醫院因為歷史原因,組織機構呈現出僵化狀態,多數公立醫院在設置組織部門時,往往會按照上級要求來強調“大而全”,除了常規醫院運營部門外,還需要加入很多行政部門。僅從運營視角出發,各行政部門將會給醫院帶來更多經濟層面的負擔與壓力。同時,因為公立醫院的公益性,所以公立醫院在開設臨床科室等環節時要更多考慮社會效益而不是經濟效益,這也增加了公立醫院的運營負擔。
3、人才管理難度大
公立醫院不同於民營醫院,在人才數量與質量上有著非常大的優勢,而且公立醫院在人才數量多的情況下,人才流動性同樣小於民營醫院。但是在運營管理期間,很多公立醫院現有的人才管理制度並未完善,普遍強調的是執行政策目標,而在人員績效考核等角度則無法發揮運營管理的價值。
綜上所述,國家對醫院的管理應綜合運用法律手段、監管機制和政策措施,從資質認證、質量評價、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強對醫院的監管和管理,不斷提升醫療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保障公眾的健康權益。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第壹條
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醫療機構。
第三條
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
第四條
國家扶持醫療機構的發展,鼓勵多種形式興辦醫療機構。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對軍隊的醫療機構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