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類藥品全部按比例報銷。乙類藥自付壹部分,報銷壹部分,具體的報銷比例根據各地政策和具體藥品而有所不同。
醫保報銷金額=(甲類藥品的全部費用+乙類藥品扣除自付部分後的費用+其他符合醫保規定的費用)-起付線×相應報銷比例。
醫保藥店買藥報銷比例是什麽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買藥,需要在指定的村衛生室或鄉鎮及以上公立醫院購買配方藥可以在限額內報銷。壹般報銷比例不超過20%。
2、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銜接,建立大病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大病患者醫保支付情況,強化政策聯動,切實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城鄉醫療救助的定點醫療機構、用藥和診療範圍分別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等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八條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藥品目錄》中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按以在下原則支付。使用“甲類目錄”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使用“乙類目錄”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先由參保人員自付壹定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個人自付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使用中藥飲片所發生的費用,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藥品外,均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