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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廣告法中的產品使用中可以使用“任何、稀有、珍貴”等字樣嗎?

“稀有”不能出現,“任何”和“珍貴”都可以出現。

新廣告法規定,廣告詞中不得出現偏激詞語,不得使用“頂”、“第壹”、“優秀”等特有詞語。“罕見”屬於極端詞匯,其他兩個不屬於。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

根據新廣告法、價格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淘寶賣家的實際經營情況,淘寶請賣家認真閱讀以下內容,以規避和防範行政執法和民事訴訟的法律風險。

如果賣家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將被執法部門罰款,並可能被消費者起訴,承擔民事責任。

適用於所有類別貨物的相關要求:

(1)商品包裝或宣傳頁中不得使用絕對化的語言或表述。?

1,廣告法和監管部門明確禁止使用:最先進、民族、最好、頂級、最好、第壹品牌;?

2.含有絕對化含義、無法用客觀證據證明的,建議不要用:獨特、頂尖、萬能、第壹、最低、銷量+冠軍、抄底、最獨特、最高、國內第壹、極致、首選、空前、絕對、最大、世界領先、獨特、巔峰、最新發明、最先進等。?

(二)不得在商品的包裝或者宣傳頁上使用“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的字樣和圖案;

(三)不得在商品的包裝或者宣傳頁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人民的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名稱。

(四)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和暴力內容;它不得包含民族、種族、宗教或性別歧視。

(五)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不得有廣告代言人的推薦或者證明;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作為廣告代言人。

(六)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廣告,不允許使用醫療用語或者容易將所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七)廣告中的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摘要、引文等引文,應當真實、準確,並註明出處。引用內容有適用範圍和有效期的,應當註明。

(8)在促銷活動中,請慎用“原價”字樣。“原價”是指本次促銷活動前七天內,經營者在該交易場所憑交易單據達成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天內沒有成交,本次促銷前最後壹次成交價格為原價。

(九)經營者通過與其他經營者或者其他銷售業態進行比價進行促銷活動時,應當準確標明比價的含義,並能夠證明所標明的比價真實、有據。否則構成價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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