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檢查資金和憑證的數量
收到工會退回的經費後,首先要核對收到的金額是否與工會提供的經費退回憑證壹致。這是保證記錄金額準確性的基本步驟。
二、分類處理
返還的工會經費屬於企業收入,應列為“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相應科目。具體分類應根據企業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確定。
第三,會計處理
在企業會計賬簿中記錄收到的工會經費返還金額。根據會計原理,應采用借貸記賬法貸記收入,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相應科目。
第四,制作憑證
根據入賬的會計記錄,制作相應的會計憑證,如付款憑證或轉賬憑證。憑證要詳細記錄資金的來源、金額、入賬等信息,以備日後查賬和審計。
動詞 (verb的縮寫)歸檔和保存
將相關文件、賬冊等資料存檔,以備查考。
總而言之:
工會收到返還的工會經費後,應當對其數額和憑證進行核對、分類、記賬、制證、歸檔。這壹系列步驟確保了工會經費申報記錄的規範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42條規定: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停工、怠工時,工會應當會同企業行政方面或者有關方面,協商解決職工能夠解決的合理訴求,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工會協助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做好工作,盡快恢復生產和工作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10條規定:
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壹)貨幣和證券的收付;
(二)財產的接收、增減和使用情況;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清償;
(四)資本和資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和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