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 "是 "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 "的拼音縮寫。SC "是 "生產 "的漢語拼音縮寫。
2018年10月1日及以後生產的食品不允許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 "QS "標誌,改用帶有 "SC "標誌的代號。
"SC "還具有追溯功能。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 SC("生產 "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 14 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數字從左到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代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
擴展資料
2015年8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公布了《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為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許可管理,變更、延續、換證與註銷,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8章62條,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最重要的變化概括為 "五取消"、"四調整"、"四強化"。"五取消 "是指,壹是取消部分前置審批材料核查;二是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三是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費;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備案;五是取消年檢年報制度。
"四調整 "是指,壹是調整食品生產許可主體,實行壹企壹證;二是調整許可有效期,將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由原來的3年延長至5年;三是調整現場核查內容;四是調整審批權限,除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外。嬰幼兒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原則上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生產許可審查,其余食品生產許可審批權限可下放至市、縣級食品生產監管部門。
"四個強化 "是指,壹是強化許可檔案管理;二是強化許可監督檢查;三是強化審查員隊伍管理;四是強化信息化建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