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是有苯並芘限量的,關鍵不是有沒有苯並芘,而是苯並芘含量有沒有超限。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規定了食用油脂中的苯並芘含量不能超過10微克/千克,這就是食用油中苯並芘的限量,如果沒有超出這個限量,就什麽事都沒有;但是如果超過限量了,那就是生產或者經營了危害人體健康物質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制的食品,會受到《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的處罰,如下:
第壹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壹)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如果真是苯並芘超限了,應當進行以下幾步工作:
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立即召回超限食用油,有必要時做無害化處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場,並報告當地監管部門,做好記錄。
如果是生產者,應排查原因,制定糾偏措施,防止日後生產再次出現苯並芘超限的情況出現。據了解:苯並芘超限的原因壹般有兩個:
1)原物料問題:比如將大豆曬在煤焦油瀝青馬路或者汽車尾氣很多的馬路上。
2)蒸炒過程溫度過高,也會產生苯並芘。
如需要,做好公關處理,盡量降低此次事件對自身帶來的聲譽、銷售額等方面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