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程序
1、參保人員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異地就醫(含轉診轉院和異地安置)申請。 2、經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後,發放江西省異地就醫卡,並暫停本地醫療保險卡刷卡即時結算功能。 3、憑江西省異地就醫卡在選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按照規定辦理就醫手續,結算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應支付的費用實行刷卡即時結算,參保人員只需交納個人應負擔的費用。 4、經參保地審批患壹類慢性病的參保人員,因壹類慢性病異地住院須由定點醫院醫保部門確認後按特殊住院辦理入院。二、管理辦法
1、省內異地就醫醫療待遇執行參保地辦法,參保人員申請異地就醫即時結算、選擇和變更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延長異地就醫時限均須經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 2、省內轉診轉院時,異地就醫卡僅開通住院刷卡功能,有效期為30天,因病情需要治療超過30天的需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延長異地就醫時限,否則系統會自動關閉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功能。 3、省內異地安置時,異地就醫卡為實名制,同步開通普通門診(含藥店購藥)、門診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刷卡功能,有效期為壹年。每年12月20日前,辦理異地安置的參保人員須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安置年度備案手續,經同意後開通下壹年度的異地安置異地就醫功能,否則系統會自動關閉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功能。參保人員執行參保地異地安置政策不變,原則上只能在選擇開通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報銷比例: 4、異地安置、轉診轉院人員回參保地就醫時,參保人員需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恢復使用參保地醫療保險卡手續,同時交回江西省異地就醫卡。 5、參保人員在異地就診期間,如發生“江西省異地就醫卡”丟失、損壞等不能使用的情況,可憑身份證到就醫地最高級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補辦江西省異地就醫卡。 6、目前,省內異地就醫暫時只開放基本醫療保險即時結算(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條件成熟時開放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的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發生進入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的費用回參保地按參保地管理辦法進行零星報銷結算。 7、有單位負擔報銷的情況時,參保人員憑結算發票回單位報銷單位負擔部分。 以上是整理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