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院報銷比例
1.壹級醫院,起付標準以上部分至最高支付限額的90%;
2.二級醫院最低起付線1萬元(含)部分支付85%,最高支付限額1萬元部分支付90%;
3.三級醫院最低起付線5000元(含)以上部分支付80%,最低起付線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支付85%,最高支付限額10000元部分支付90%。
4.退休人員在上述繳費比例基礎上增加5%。
二、不同醫院住院報銷起付線。
1.壹級醫院200元;
2.500元,二級醫院;
3.800元,三級醫院;
4 .惡性腫瘤患者,在壹個醫療年度內多次因放療、化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只起付線壹次。
第三,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
1.符合甲類慢性病患者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85%支付。慢性腎功能衰竭(腎功能衰竭期)患者的門診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和器官移植後服用環孢素A的費用增加10個百分點。
2.乙類慢性病起付標準:300元。乙類慢性病患者符合起付線標準以上80%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用,壹個醫療年度(或有效期)內不得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3.被保險人可以同時認定兩種乙類慢性病,按照最先認定的雙病種進行管理,每種疾病單獨計算免賠額。慢性病的認定管理和最高支付限額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統籌基金收支情況進行調整。慢性病的認定標準、規則和程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