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酒店管理公司參照的其他經營項目:工業酒精銷售,數據處理及存儲服務,平面設計,充電樁銷售,第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文化場館管理服務,大數據服務,智能農業機械設備銷售,電子競技應用系統開發,鮮雞蛋批發,茶具銷售,五金產品零售,未加工堅果、幹果銷售,藥品檢測儀器銷售,大數據服務,通訊器材銷售,新型陶瓷材料銷售,公園、風景名勝區小型文娛活動設施;
3、酒店管理公司經營範圍可參照:信鴿銷售,網上數據處理及交易處理業務,電力測功機電機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專用設備銷售,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風景名勝區管理,半導體照明器件銷售,成品油批發(不含危險化學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銷售,活禽銷售,動物園管理服務,舊貨銷售,木材加工,蓄電池銷售,健身休閑活動,光電器件銷售,機械設備租賃,服裝輔料銷售,電子競技應用系統開發;
4、酒店管理公司 經營範圍也可參照:駕駛服務,環保專用設備制造,家用電器安裝服務,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森林公園管理,商用密碼產品生產,企業管理,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礦山機械制造,轉基因棉花種子經營,實驗分析儀器銷售,演出經紀,橡膠制品銷售,電子競技信息技術,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辦公設備銷售,糕點、面包零售;
5、酒店管理公司經營範圍可參考例如:數字文化創意軟件開發,電子元器件批發,日用百貨批發,食鹽批發,廢舊碳纖維復合材料加工設備制造,藥品、易制毒化學品銷售,寄售服務,土地使用權租賃,數字文化創意內容應用服務,隧道工程機械銷售。
法律依據:
《中國旅遊飯店業規範》
第二條 旅遊飯店包括在中國境內經營的各種經濟性質的飯店,包括賓館、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簡稱飯店)。
第三條 賓館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誠信經營,維護中國旅遊飯店業的聲譽。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招待所、房車、房車客棧、浴池等。(
第3條 凡經營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館(以下統稱旅館),不論其為國營、集體經營,還是合夥經營、個體經營、外國人經營,不論其為獨家經營、兼營經營,還是常年經營、季節性經營,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消防法》等有關規定,並要有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