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作業流程規劃(掌握)
1、確定倉庫用地面積;
2、動線流程及大面積規劃
動線流程根據用地面積和物流類型的不同,可分為 "工 "字形(直線形)動線流程、"L "字形(側面形)動線流程和 "U "字形(單面形)動線流程三種。其中,"工 "字形(直線形)動線流程常用於貨運站(轉運中心)和通過型倉庫。
3、商品種類數量分析及庫存商品種類數量分析
壹般A類商品盡量放在靠近走道或門口的地方,而C類商品盡量放在倉庫的角落或較偏僻的地方,B類商品則放在A類與C類之間。
4、確定托盤的形式和尺寸
5、確定貨架的類型和尺寸
當托盤的形式和尺寸確定後,可以考慮同時使用 1100mm×1100mm 和 1000mm×1200mm 兩種類型的貨架。
6、確定搬運方式和設備
7、確定庫房的形式、高度和跨度
庫房高度的計算公式:庫房高度=(托盤上貨物高度+貨叉提升高度+橫梁高度)×N 層
例:
某倉庫進了 8000 箱力波啤酒,包裝體積為長 0.3m,寬 0.3m,高 0.4m。0.4m,毛重12kg,凈重10kg,用托盤堆放,托盤規格為1.04m×1.04m(托盤重量不計),倉庫地面單位面積載重1t,包裝物的承壓能力為50kg,可用高度為3m。問:存放這批貨物至少需要多少面積?
解:按可用高度可堆放;3÷0.4=7.5箱。
根據包裝上的壓力計算可堆放 5 箱,故為 5 箱。
按每個托盤每層可放的寬度計算:(1.04÷0.3)×(1.04÷0.3)≈3.5×3.5≈3×3=9箱。
每個托盤裝箱數:5 x 9 = 45 箱。
每個托盤的總重量=45×12=540kg,小於倉庫地面單位面積載荷 1t,所以這個方案是可行的。
需要的托盤數量:8000÷45: 178
庫房面積=1.04×1.04×178=192.52m2
答:該批貨物的庫房至少需要192.52m2。
8、倉庫詳細規劃
9、設備規格的確定與查詢
倉庫內部空間決策(壹般理解)
1、倉庫內部空間的大小是根據年儲存數量和儲存貨物的特點確定的。倉庫所需空間壹般由儲存貨物所需空間、倉庫走道和通道所需空間、倉庫設備存放所需空間和倉庫管理人員辦公所需空間組成。
2、確定倉庫內各個空間的大小:基本儲存空間;靈活發展空間;難以利用空間。
3、自建倉庫需要考慮的因素:(國家扶持政策、交通、勞動力、自然環境、經營策略、建設成本)
4、租用倉庫需要考慮的因素:(服務質量、運輸條件、倉庫設備、網絡條件、管理水平)
倉儲服務決策(了解)
1、庫存可用性
可用性是指客戶需要庫存時的庫存能力。
可用性方案應通過以下三個物流績效指標來衡量:缺貨頻率、供應率、訂單滿足率。
2.工作完成情況
工作完成情況與物流活動在預期完成時間和可接受的差異方面的義務有關。
物流績效指標包括:完成速度、壹致性、靈活性、故障和恢復。
3、可靠性
物流質量與物流服務的可靠性密切相關。物流活動中最基本的質量問題是如何實現庫存的計劃可用性和完成作業的能力。庫存控制和訂貨決策支持
倉庫設備決策(主控)
1、設備購置決策
優質的倉庫加工設備必須滿足 "最短的行走距離、最少的存儲空間占用、最小的人工控制程度 "的要求,並且在成本方面,必須能夠實現最低的成本支出。
2、設備更新與改造的決策
設備更新可分為設備原型更新和設備技術更新兩種。
(1)設備更新的內容:設備更新包括設備的更新改造和設備的更新換代兩個方面。
(2)設備磨損的經濟性分析:有形磨損和無形磨損。
(3)設備壽命分析:設備壽命分為使用壽命、經濟壽命和技術壽命。
(4)設備更新方案評估與選擇:A、根據更新原因,確定更新方法,提出可行的更新方案;B、明確更新設備的用途,確定壽命不等的更新方案`處理方法;C、計算使用成本,對可行的更新方案進行更新決策。
倉庫合同管理(精講)
1、合同倉儲與自營倉儲的比較:公司使用合同倉儲的成本比使用自營倉儲的成本低;自營倉儲的經營以成本為中心,而合同倉儲的經營則以利潤為中心。
2、倉儲合同的內容
倉儲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由倉庫經營人(簡稱保管人)為存貨人(簡稱貨主)保管所儲存的貨物,存貨人為此支付報酬的合同。
(1)特殊貨物的告知和處理
(2)入庫貨物的驗收
(3)倉單的使用
倉單是保管人接受貨主交付的貨物後向貨主依法出具的憑證。
(4)貨物的檢查和抽樣
保管人根據貨主或者倉單持有人的要求,應當同意對貨物進行檢查或者抽樣。
(5)通知與催告
倉單保管人發現貨物變質或者有其他損壞的,應當及時通知貨主。
(6)貨物的提取
貨物的提取,有的可能發生在保管期限內,有的可能發生在保管期限屆滿後。
合同可能沒有約定保管期限,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那麽貨主可以根據需要隨時提取貨物。
3、我國合同法關於倉儲合同的規定
(1)特點:倉儲經營人必須具有倉儲設備並從事倉儲業務;倉儲保管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動產;倉儲保管合同為諾成合同;倉儲保管合同雙方為給付之合同,不得為要式合同;貨主主張貨物已經交付或者行使返還請求權時,以倉單為證。
(2)倉儲合同的效力:倉儲經營人的義務;貨主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