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成就十分突出。
在經濟發展總體水平相當低的計劃經濟時期,中國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以占國內生產總值3%左右的衛生投入,基本滿足了幾乎所有社會成員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國民健康水平快速提高,多項國家綜合健康指標達到中等收入國家水平,成就顯著,被壹些國際機構評價為發展中國家醫療衛生工作的典範。
這壹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經驗之壹是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布局和服務目標合理。
建國20多年來,在政府的統壹規劃、組織和大力投入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得到了迅速發展,形成了包括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教學、科研在內的比較完整、布局合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在分層布局中註重基層醫療服務機構和農村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在城區,形成了由市、區醫院和街道診所組成的三級醫療服務和衛生防疫體系;在農村,形成了以縣醫院為龍頭,鄉(鎮)醫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大大提高。
在計劃經濟時期,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目標是明確的,即提高公眾健康水平,不以營利為目的。由當時具體的組織管理方式決定了社會公益目標的優先實現。醫療服務體系的骨幹是政府部門直接設立的國有事業單位,末端是城鄉集體經濟下屬的集體所有制事業單位。政府用計劃的手段進行管理,同時保證醫療衛生事業的資金投入。醫療衛生服務收入與事業單位和職工個人經濟利益沒有聯系。
這壹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第二個基本經驗是,醫療衛生工作的幹預重點是合理的。
第壹,強調“預防為主”,重視發展公共衛生事業。在整個醫療衛生投資中,公共衛生的投資始終處於優先地位。逐步建立起包括衛生防疫、婦幼保健、地方病防治和國境衛生檢驗檢疫機構在內的基本完備的公共衛生體系。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服務機構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此外,群眾性的愛國衛生運動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的成果是:各類重癥傳染病已全部或基本消滅,法定報告疾病發病率快速下降;許多地方病和寄生蟲病得到有效控制,發病率大大降低。
其次,基於醫療服務機構的公益性目標定位,醫療領域的幹預側重於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見病、多發病的治療;技術路線的選擇講究技術適宜,強調中西醫結合。政府規範醫療服務標準等相關制度安排,保持了良好的醫患互動關系。
醫療衛生幹預重點的合理選擇不僅實現了醫療衛生資源的低投入高產出;此外,醫療衛生資源在不同地區和不同群體之間形成了更加公平的分配。
這壹時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第三個基本經驗是形成了廣覆蓋的醫療費用保障機制。
壹方面,醫療保障制度有了很大進步。在城市地區,免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基本上覆蓋所有勞動者;按照當時的相關制度設計,大部分員工家屬在生病的情況下是可以報銷壹部分費用的。在農村地區,合作醫療制度逐漸普及,高峰時覆蓋約90%的農村人口。通過以上三個保障體系,全國絕大多數人口在出現疾病風險時,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費用保障。
另壹方面,公益性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本身也具有強大的轉移支付和醫療費用保障功能。由於各類醫療服務機構的工資、基礎設施和醫療設備主要來源於政府和各類經濟集體,藥品價格也由政府嚴格控制,醫療服務體系不僅提供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還具有轉移支付和醫療費用保障的功能。即使沒有參加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險的居民,看病時也已經得到了政府的補貼。公益性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這種轉移支付功能是各項保障制度尤其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發展的重要前提之壹。
上述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轉移支付功能帶來的費用保障機制,保證了全國絕大多數居民特別是經濟困難群體能夠看病,從而大大提高了醫療衛生事業的公平性。
這壹時期的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也存在問題。
當時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整體投入和專業技術教育跟不上醫療服務體系的快速擴張,導致醫療衛生服務整體技術水平較低;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導致地區之間、城鄉之間醫療服務體系發展和醫療保障水平差距很大;政府計劃管理過於嚴格,壹定程度上影響了醫療服務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此外,城市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壹直存在對患者約束不足和壹定程度的資源浪費問題,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互助功能不足的問題,等等。
但從總體上看,計劃經濟時期中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是國際公認的。
計劃經濟時期醫療衛生事業成功的決定性因素是政府發揮了主導作用。
在計劃經濟時期,政府的主導作用是我國在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幹預重點選擇和費用保障機制發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決定性因素。醫療衛生的投資主要是由政府進行的。醫療衛生資源在不同衛生領域、不同人群之間的配置由政府統壹規劃,具體服務的組織管理也由政府按照嚴格的規劃實施。從而保證了我國絕大多數居民能夠得到最低限度的醫療衛生服務,保證了我國人民健康水平的快速提高。這些成就的取得,說明中國當時的選擇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要求和規律。
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醫藥衛生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在某些方面取得了進展,但暴露的問題也比較嚴重。總的來說,改革是不成功的。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發生了巨大變化。
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醫療衛生機構的所有制結構由單壹公有制向多種所有制並存轉變;事業單位的組織和運行機制在擴大經營管理自主權的基礎上發生了很大變化;不同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之間的關系由分工合作轉變為綜合競爭;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目標從追求公益性目標向全面追求經濟性目標轉變,不僅是對非公立醫療機構,也包括公立醫療服務機構乃至公共衛生服務機構。
在醫療保障制度方面,隨著80年代初人民公社的解體,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大部分地區迅速瓦解;因為制度所依賴的制度基礎已經不存在,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為恢復合作醫療制度所做的努力並沒有看到明顯的效果。在城市,隨著國企等方面的體制改革,傳統的勞保醫療制度和公費醫療制度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難。經過多年的改革和探索,確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統壹的城鎮企業職工醫療保障(保險)制度。
此外,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藥品生產和流通體制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醫療衛生事業的行政管理和資金投入方面,中央政府的統壹協調職能正在弱化,各種責任越來越多地由地方政府承擔。藥品生產和流通正在走向完全市場化。
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趨勢是商業化和市場化。
在供給方面,商業化和市場化的服務提供模式已經基本形成。各類資本都可以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基本沒有進出限制。新型醫療機構的布局和服務對象的定位主要取決於市場需求。所有的醫療服務機構,包括公立醫療機構乃至公共衛生機構,都成為擁有獨立經濟核算和獨立管理意識的利益相關者。在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微觀組織管理上,已經普遍轉向企業化管理模式。各類醫療服務機構逐步走向全面競爭;醫療服務的價格形成機制主要取決於市場供求關系。
在需求層面,對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日益演變為私人消費品。目前,在城鎮地區,醫療保障(保險)制度覆蓋的人口約為6543.8億,不到全部城鎮從業人員的壹半;在農村地區,只占總人口的10%左右。此外,醫療保障制度本身在農村和城市地區都不是強制性的。改革開放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壹直堅持自願原則。雖然城鎮醫療保障(保險)制度名義上是強制性的,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過分追求小規模的收支平衡,只有保證支付才能享受相關待遇。對於大部分社會成員來說,醫療服務的需求是否能得到滿足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滿足,基本上取決於個人和家庭的經濟實力。在公共衛生領域,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商業化、市場化方向的體制改革帶來的成果主要有:通過競爭和民營經濟力量的廣泛介入,醫療服務領域的供給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與計劃經濟時期相比,醫療服務機構、醫生和床位數量明顯增加,技術裝備水平全面提高,醫務人員專業素質迅速提高,可開展的診療項目不斷增加。此外,所有制結構的變化、管理體制的變化和多層次競爭明顯提高了醫療服務機構和相關人員的積極性,內部運行效率得到普遍提高。
體制改革帶來的負面後果主要表現在醫療服務公平性下降和衛生投資宏觀效率低下。
在公平性方面,由於收入差距的擴大,不同社會成員的醫療衛生需求的實際滿足程度嚴重兩極分化。富裕社會成員的醫療衛生需求可以得到充分滿足,而大部分社會成員(包括相當數量的農村人口和部分城鎮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由於經濟原因難以得到滿足,而貧困階層甚至享受不到最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對中國的排名為188,在191成員國中排名倒數第四。
在健康投資的宏觀表現上,雖然全社會健康投資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居民的綜合健康指標並沒有明顯改善。2002年,衛生總費用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已上升到5.42%,但在壹些領域,尤其是公共衛生領域,壹些衛生和健康指標甚至出現惡化。壹些在改革開放前已經得到控制的傳染病和地方病開始死灰復燃,新的衛生健康問題也不斷出現。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在衛生績效綜合評價中對191個成員國進行了排名,中國僅排在144位。結果發人深省。
公平和宏觀效率的低效率導致了負面的社會和經濟後果。它不僅影響人們的健康,還帶來了貧困、公眾不滿增加、群體關系失衡等壹系列社會問題。大部分居民對醫療問題的負面預期成為導致宏觀經濟需求不足的重要因素。從長遠來看,它不僅會影響經濟發展,還會危及社會穩定和公眾對改革的支持。
問題的根源在於商業化、市場化的趨勢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
其中壹個問題就是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共物品性質與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與壹般消費品不同,大多數醫療衛生服務是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具有公共產品性質的服務,是營利性市場主體做不了、做不好或者不想做的。同時也是個人力量無法控制的。因此,政府必須而且只能發揮主導作用。否則,壹定會出問題。非典暴露出的公共衛生危機以及其他許多問題的出現,充分表明了問題的嚴重性。
第二個問題是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和服務方式的商業化、市場化之間的矛盾。醫療衛生服務的普遍性決定了它必須能夠及時滿足每個患者的需求。因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本身必須是多層次、布局合理的。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方式不僅不能自發實現這壹目標,而且必然導致醫療服務資源在等級布局上向高端服務集中,在地域布局上向購買力高的地區集中,從而大大降低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城市的醫院密度和高端服務設備數量都達到了西方發達國家的水平,而廣大農村卻回到了缺醫少藥的狀態。
第三個問題是醫療衛生服務的宏觀目標與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方式之間的矛盾。從全社會的角度來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合理目標應該是以盡可能低的醫療衛生投入取得盡可能好的國民健康效果。對於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只有選擇成本低、健康效益好的醫療衛生幹預重點和適宜的技術路線,才能實現上述目標。在商業化、市場化的服務體系下,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和醫務人員出於對盈利目標和自身經濟利益的追求,其行為必然與上述目標相沖突。只要把經濟效益放在第壹位,就必然有忽視防治、常見病、多發病和大病、適宜技術和高新技術的傾向。更為嚴重的是,壹些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基於營利動機,提供大量過度服務,甚至不惜犧牲患者健康。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醫療服務價格和全社會衛生總投入快速上升,但全民綜合健康指標卻沒有相應提高,就是這個原因。
第四個問題是疾病風險和個人經濟能力的矛盾。不同的社會成員可能遇到不同的疾病風險和相關的醫療服務需求,個人和家庭的經濟能力也不同。如果將醫療服務需求視為私人消費品,主要依靠個人和家庭的經濟能力來抵禦疾病風險,必然有相當壹部分社會成員的醫療服務需求無法得到最低程度的滿足,他們的基本健康權利無法得到保障。這不僅對社會不公平,還會帶來壹系列其他經濟和社會後果。因此,在醫療保障制度設計中,需要在廣覆蓋的前提下建立風險分擔和社會經濟機制。我國城鄉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際結果是逐步將醫療服務需求轉化為私人消費品。其負面後果已經顯現。
商業化、市場化的道路不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律和要求,這壹點早已被各國的理論和實踐充分證明。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問題是又走錯了路。這種傾向必須糾正。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出現偏差的主要原因
原因之壹是在改革發展方式的選擇上過於註重經濟增長,而社會事業包括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自經濟體制改革開始以來,由於制度基礎的變化,傳統的醫療衛生制度特別是醫療保障制度受到嚴重沖擊,實際覆蓋面迅速下降。面對這種現實,很長壹段時間,沒有清晰的體制調整和職業發展思路,只是被動的修修補補,維持局面。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上日程後,改革的目標設定出現了明顯的偏差。它更多的是從屬於其他體制改革的需要,把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當成壹種工具性的政策,忽視了服務於保障公眾基本健康權利這壹目標的重要性。
第二個原因是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認識。在服務體系的改革和建設中,醫療服務機構被簡單地視為普通企業,選擇了壹條過度市場化的改革道路。中央計劃體制解體後,醫療服務機構在相當程度上依靠醫療服務收入來源於全部政府資金,並加強自身經濟核算,是正確的選擇。但政府放棄了責任,試圖通過鼓勵創收來實現醫療服務機構的自負盈虧,偏離了醫療衛生服務於社會的大目標。醫院與社會、醫務人員與患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追求經濟目標,必然損害社會和患者的利益。在醫療費用的籌集和分配方面,忽視疾病風險與個人經濟能力的矛盾,忽視風險分擔和社會救助,也違背了醫療衛生發展的基本規律和要求。此外,將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視為普通生產企業,放棄必要的監管和規範,也是壹個明顯的錯誤。
第三個原因是其他制度變遷對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影響。其中,最突出的因素是金融體制的變化。上世紀80年代實行多種形式的財政分級承包制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責任,尤其是政府的投入責任,主要由地方財政承擔。由於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與地方財政能力的巨大差距,許多落後地區缺乏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能力,甚至不得不采取壹些錯誤的改革發展方式。90年代稅制改革後,中央政府的財力大大增強,但仍缺乏有效的轉移支付制度。此外,醫療衛生事業管理體制的碎片化也導致了改革方向和目標的不協調、不統壹。
第四個原因是既得利益集團的影響。而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普遍處於不公平、無效率的狀況,自然會產生既得利益。在前壹階段的醫藥衛生體制市場化改革中,既得利益群體主要是壹些醫療服務機構和職工,以及壹些享受較高醫療保障待遇的社會成員。由於信息不對稱、談判能力差異等制度缺陷,既得利益集團對改革方向的影響不容忽視。是導致合理的改革措施難以實施,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逐漸偏離合理方向的重要因素。
三、當前的壹些改革思路和做法,許多仍與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規律和發展要求有矛盾,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
目前很多改革思路和做法值得商榷。
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其造成的嚴重後果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註,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全面推進也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各領域的改革也開始深入推進。能夠正視問題,正視現實,加快改革,固然值得肯定,但改革能否取得預期的進展和良好的效果,則是另壹個問題。總的來說,目前正在進行的許多改革思路和做法值得進壹步探討。
公共衛生領域的改革沒有抓住問題的實質。
非典之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目前政策重點在兩個方面:壹是加大政府投入,二是強調應急體系建設。這種思維方式存在明顯的問題。
政府投入不足確實是近年來公共衛生出現問題的壹個重要因素,但不是唯壹因素。除了投入不足,醫療服務體系和公共衛生體系的分離、公共衛生機構之間的條塊分割、公共衛生機構組織和管理中的制度缺陷以及由此導致的行為偏差等問題都非常嚴重。沒有全面的配套改革,僅靠增加政府投入是無法解決這些矛盾的。即使在投資問題上,也需要完善制度,特別是在各級政府之間建立規範的責任分擔和資金籌集機制。否則,即使增加政府投入,也不能保證公共衛生事業的穩定發展。
加強公共衛生領域的應急體系建設是必要的,但應急體系不能簡單理解為由各級疾控中心、防疫站、傳染病醫院組成的應急醫療體系。SARS暴露的不僅僅是急救醫療體系,而是整個醫療衛生體系,尤其是常規醫療衛生體系的失敗。離開常規醫療衛生體系,只依靠急救醫療體系,既能解決傳染病的早期發現問題,又能解決大量傳染病患者的救治問題。此外,公共衛生不僅包括傳染病的防治,還包括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健康教育、婦幼保健和環境衛生控制。除了傳染病的防治,中國目前在上述領域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所有這些問題的解決都離不開有效的常規醫療衛生體系。僅僅因為具體問題的出現,就避免常規系統失效,加強應急系統,顯然是不合理的。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商業化、市場化傾向仍然十分嚴重;“抓大放小”很難保證“可及”
雖然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改革的商業化和市場化帶來了極其嚴重的社會後果,但國內學術界並不願意對此進行認真反思,商業化和市場化的輿論和呼聲仍然很高。很多地方政府在醫療衛生領域實際推行的改革措施,還是進壹步的商業化和市場化。除了鼓勵競爭,放開價格,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中進壹步引入企業化管理模式,許多地方還運用國企改革的做法,通過股份制改革、整體出售、授權經營等方式,將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私有化。如果這種傾向得不到有效遏制,後果將不堪設想。
上述傾向來自壹個簡單而誘人的想法:通過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市場競爭,可以提高機構本身的運行效率,降低服務價格;政府轉而補貼需求者或購買服務,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保障,從而大大減輕財政負擔。這種思路看似合理,實則行不通。只要醫療服務機構完全市場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布局和服務目標出現偏差是必然的;競爭並不能保證醫療服務價格的降低,這早已被各國的實踐所證明。在上述前提下,政府對需求者進行補貼,購買服務,既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健康發展,又能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最終必然會因為醫療衛生整體服務水平的下降而招致輿論的激烈批評。
中央有關部門雖然不主張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全面商業化、市場化,但強調分類改革。其政策要點是將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分為兩類:壹類是放開並定位為營利性機構,按照企業模式組織管理;另壹種是非營利組織,主要追求公益目標,政府繼續給予經濟支持。鑒於我國的國情(國家投入能力)和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改革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分類,形成多元化的服務提供者是合理的選擇。但在抓什麽、放什麽的問題上,改革政策的基本取向是“抓大放小”。這種思維方式有重大缺陷。在醫療服務體系建設中,為了充分保證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真正提高衛生投入的宏觀效率,需要優先發展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由政府來保障,而不是那些三級以上的大型綜合醫院。從這個意義上說,“抓小放大”可能比“抓大放小”更合理。
另壹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在當前包括醫療服務機構在內的事業單位改革思路中,非營利組織的組織管理模式備受推崇。而中國沒有發展非營利組織的傳統和經驗,相關法律法規幾乎都是空白。此外,非營利組織本身也有其固有的弱點。由非營利組織承擔某壹公共服務領域的主要責任,在國際上並不是通行做法。
城鎮醫療保險制度本身存在明顯缺陷,發展前景不容樂觀。
目前,城鎮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沒有新的改革方案。制度建設的重點是全面推進醫療保險“統賬結合”制度的實施。問題是目前的城鎮醫療保險制度存在明顯缺陷,發展前景不容樂觀。
問題之壹:醫療保險制度引入個人賬戶加積累制,不符合醫療保險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第壹,醫保的基本原則是社會經濟,個人賬戶的建立明顯降低了醫保的共濟功能。二是個人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是隨機的,不可能先積累再消費;積累制的引入不符合醫療需求規律。從國際經驗來看,除了新加坡,世界上沒有壹個國家將個人賬戶引入醫療保險(保障)體系。而且新加坡的個人賬戶功能和國內相差甚遠。新加坡個人賬戶積累的資金主要用於住院自付部分;而在我國,要求個人賬戶支付平時的門診費用,本質上是要求個人自己解決基本的醫療服務問題。這種“大病統籌,小病自費”的制度設計,違背了“預防為主”的醫療規律
第二個問題:現行城鎮醫療保險制度的目標人群只包括就業人員和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排除了絕大多數的兒童、相當壹部分老年人和其他失業人員。這樣的制度設計必然導致以下結果:壹是難以從制度上保障上述人群的醫療需求,難以化解個人和家庭面臨的醫療風險,從而帶來負面的經濟和社會後果。第二,在壹部分人有醫保,壹部分人沒有的情況下,體制外的人以各種方式蠶食體制內的醫療資源是必然的。
第三個問題:現行的醫保制度設計和相關配套措施並沒有解決對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行為約束問題,以至於醫療服務的成本仍然不可控。在這種情況下,維持基金的平衡就成了醫保本身的難題。實踐中,主要做法是強調被保險人享受的待遇與繳費緊密掛鉤,如果不能繳費甚至不能及時繳費,就不能享受相關保障待遇。長此以往,醫保實際上已經演變成了壹個自願、有支付能力才能加入的“富人俱樂部”。在無法控制服務提供者行為的情況下,相關制度將控制的重點轉移到了患者身上,通過起付線、封頂線和各種形式的個人繳費規定,對患者實施全面的經濟限制,使能夠進入制度的參保者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此外,現行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太低,無法實現大範圍承擔風險。參加醫保的不同類型人群之間也存在保障標準的差異,影響了制度的公平性。
上述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城鎮醫療保險制度本身的可持續性和實際效果,繼續實施難度很大。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設計也存在明顯的缺陷。
隨著農村醫療衛生條件的迅速惡化和恢復傳統合作醫療制度的努力普遍失敗,中央有關部門於2003年出臺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改革思路,明確提出了政府加大投入的責任。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問題是制度設計在原則上還存在明顯缺陷,難以發揮保障農村居民基本醫療需求的作用。
問題之壹:農村居民自願參加,需要繳納年費。這實際上設置了壹個費用門檻,使得最貧困的農村居民,通常是最需要幫助的人,必然因為沒有支付能力而無法參與。這顯然與社會(醫療)保障制度需要突出保護經濟弱勢群體的總原則相矛盾。此外,自願參與的體制必然形成體制內外的群體區分,體制外的人對體制內資源的侵蝕難以避免。
第二個問題:政府補貼和自願參加相結合。因為自願參加必然會排斥經濟弱勢群體,能參加的都是農村相對富裕的群體。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對參保人的財政補貼成為典型的逆向轉移支付,加劇了農村醫療衛生領域的不平等,違背了社會保障制度應向貧困人口轉移支付以緩解社會不平等的基本原則。
第三個問題:保障目標還是保障重疾。實際上已經放棄了保障大多數人基本醫療需求的責任,不可能獲得良好的投入績效。在農村現實生活中,常見病、多發病確實影響著農村居民的整體健康水平。很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為“小病沒錢治”。從醫療衛生投入的績效來看,對重疾進行幹預的衛生效果遠不如對常見病、多發病進行及時幹預。
第四個問題:像城市醫療保障制度的設計,新農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