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年齡要求:男青年應在2065,438+00,65,438+02,365,438+0之前年滿65,438+08至20周歲。年齡可放寬至高中畢業生265,438+0,高職(專科)畢業生23,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4。女青年,高中畢業年齡為17至19,大學畢業年齡可放寬至22。同時要求女青年身高在162 cm以上,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男青年身高不低於162cm,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且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
視力:地勤人員右眼和左眼裸眼視力分別不低於4.9和4.8。普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少年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7;左眼視力不低於4.5;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時,右眼裸眼視力放寬到4.6,左眼裸眼視力放寬到4.5。
內科:乙肝顯示抗原陰性;血壓和收縮壓: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張壓: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心率在每分鐘56-110次之間;等壹下。
下列身體條件不符合入伍條件:
手指畸形、足趾畸形或足趾畸形影響功能、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距離行走的雞眼和老繭、嚴重皸裂綜合征,不合格;影響面部或功能的各部位惡性腫瘤、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疤痕體質,不合格;穿著短褲,身體外露部分刺有“點、字、圖案”,直徑超過2cm(其他部分直徑超過3cm)或手術治療後有明顯紋身疤痕,影響軍容的,不合格;高血壓、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不合格;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肺結核、肺大皰、結核性胸膜炎等慢性呼吸道疾病不合格;嚴重慢性胃腸疾病、肝、膽、脾、胰疾病、菌痢、內臟脫垂、腹部包塊,不合格。
入伍的基本政治條件
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於2004年10月9日頒布了《征兵政治審查規定》:應征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社會主義祖國、人民軍隊,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不征集服現役:
(壹)散布有政治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輯、出版、發表有政治錯誤的文章和作品;
(二)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或者行政拘留的;
犯罪時年齡在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依法不受刑事處罰,或者在18周歲以前實施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調查、起訴、審判;
(四)因犯有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責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或被開除黨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跡象,有損國家形象和社會公德的紋身;
(六)與境內外具有復雜政治背景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活動的,參加過有害武術組織或者積極參加活動的;對自己有較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武術組織的骨幹成員;
(八)本人或者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或者活動的;
社會關系的主要成員或者其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的骨幹;
(九)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主要家庭成員、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其他親屬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尚未查清的嚴重違法問題,本人包庇或者打擊報復的;
(十)主要家庭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或嚴重政治問題,本人無法劃清界限的;
(十壹)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的其他情形。
大學畢業生享受入伍優惠政策。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除享受優先報名、體檢、審批等優惠政策外,還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壹)優先選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士官、參加軍事考試、分配技術職務。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的大學生士兵,表現好並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直接選拔為軍官。
適齡青年應征入伍的具體程序
(1)參加兵役登記。首次參加登記的公民,登記後應當到兵役機關領取兵役證,前幾年已經登記的公民,憑兵役證參加兵役機關組織的核查。
(2)參加征兵體檢。經參加兵役登記,被兵役機關確定為預征集對象的應征公民,在接到體檢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高中以上畢業證、兵役證、戶口簿和近期壹寸免冠照片到縣征兵體檢站進行體檢。
(3)接受政治審查。體檢合格者,由兵役機關進行政治審查。應征公民應當如實提供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員的有關情況。
(4)辦理入伍手續。經批準入伍的應征公民,由縣級兵役機關辦理入伍手續,並發給《應征公民通知書》。應征公民在接到入伍通知書後,應當註銷戶口,轉入黨(團)關系,領取服裝。在此期間,要十分註意安全,註意飲食衛生,不要遠離居住地,隨時準備準時到指定地點報到。新兵到部隊後壹個月內,其家屬到所在縣(市)民政局,按其農業和非農業戶口領取《優待安置證》,享受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
(5)檢疫審查。檢疫審查是指新兵到部隊後的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在規定時間內發現身體、政治狀況不符合要求,不適合在部隊服役的,應當送回原籍退伍。
追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