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產品發生損耗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生產產品屬於正常損耗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生產產品屬於非正常損耗
借:營業外支出(其他應收款,例如外部人員盜竊)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如何處理合理損耗與非正常損失的稅前扣除問題
1、合理損耗.
例如:制造業在生產過程中,很難做到100%的正品率,或多或少的會出現次品和殘品,由於這些次品和殘品是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是經常發生的損失,不屬於偶爾才發生的損失,只要符合壹定的範圍,應屬於合理損耗.
再如,農副產品的自然風幹導致重量減輕、老鼠偷吃導致數量減少等,這些導致農副產品的絕對重量或數量發生減少的情形,雖然可以通過加強庫存管理來相對減少,但無法徹底杜絕,也應該視為正常損失,不計算進項稅額轉出.
如果企業能夠提供歷年來的正常損耗的賬簿憑證資料,能夠提供同行業其他企業正常損耗的情況作為參考,稅法應當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對企業提出的合理損耗標準給予認可,合理損耗標準只能是壹事壹議,稅法不可能制定壹個放之四海而皆難的標準,因為每壹個企業的情況不壹樣,其經營模式、生產工藝、管理水平可能存在巨大的差異,因此,納稅人收集保留事先決策合理性的憑證資料是非常關鍵和重要的.
還需要說明的是,對於存在較長保質時間的食品和藥品,由於不屬於易變質或易失效的商品,按照企業管理的以銷定產的原則,壹般不存在商品的正常過期損耗,壹旦出現的過期損耗應界定為因管理原因形成的非正常損耗,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必須轉出,但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申請扣除.
2、非正常損失.
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壹條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外的損失,包括自然災害損失和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黴爛變質等損失以及其他非正常損失".
壹般說來非正常損失有以下情形:
第壹,非人為原因的自然災害損失,即不可預見的自然天氣如地震、臺風、暴雨、塌方、泥石流等自然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這類損失除保險公司無第三人可以作為追償對象.
第二,外部人為原因的自然災害損失,即難以預見的外部火災、突然停電、建築物倒塌等非自身可避免的損失,這類損失除保險公司外,壹般還存在第三者作為追償對象.
第三,內部人為原因造成的自然災害損失,即難以預見的內部火災、突然停電、建築物倒塌等自身可以避免的損失,這類損失壹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可適用免責條款全部或部分不予賠償,從內部相關責任人取得的賠償收入非常低.
第四,因管理原因形成的貨物盜竊、丟失等損失,這類損失壹般情況下均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從內部相關責任人可以取得象征性罰款.
第五,因管理原因形成的貨物黴爛變質損失,包括保管原因形成的黴爛變質和庫存積壓原因形成的過期變質,可以從內部相關責任人那裏取得象征性罰款.
第六,因管理原因形成的原料檢測疏忽導致的次品損失報廢,這類損失壹般可以從原料的供應商處取得相應的賠償,還可以從內部相關責任人那裏取得象征性罰款.
公司生產產品損耗會計分錄如上,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發生的損耗,在最終入賬的時候分錄會不壹樣.本文所介紹的分錄屬於產品損耗,如果是要知道原材料、半成品損耗會計分錄,建議要了解的學員也可以在本網上查看日常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