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同時報銷嗎?
醫保和生育保險不能同時報銷。壹般來說,生育保險只有在參保人生育時才能享受,如生育後住院費用報銷、生育津貼發放等。所以,如果妳已經使用生育保險享受了相關醫療費用的報銷,就不能再使用醫保報銷了。但醫療保險壹般用於報銷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發生的相關醫療費用。自然,生育保險不能報銷這些醫療費用。
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報銷條件不同,具體規定如下: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女性生育期符合生育政策和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2.用人單位全額為女性繳納生育保險;
3.婦女生育保險已足額繳納壹年以上;
4.婦女生育期間繼續繳納生育保險費。
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1,參保人就醫購藥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持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才能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3、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壹般來說,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不能同時報銷,這壹點投保人壹定要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