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簡稱為FDA,其管轄的產品有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輻射電子產品等。FDA對所有企業采取上市後監管,即企業可以先進行FDA註冊、出口。在出口過程中,FDA將通過海關抽檢、驗廠、外國供應商驗證計劃等措施對企業合規性進行監管。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簡稱FDA,FDA是美國政府在健康與人類服務部 (DHHS) 和公***衛生部 (PHS) 中設立的執行機構之壹。作為壹家科學管理機構,FDA 的職責是確保美國本國生產或進口的食品、化妝品、藥物、生物制劑、醫療設備和放射產品的安全,也包括有輻射的產品、組合產品等與人身健康安全有關的電子產品和醫療產品。它是最早以保護消費者為主要職能的聯邦機構之壹。
FDA有權對生產廠家進行視察、有權對違法者提出起訴。根據監管的不同產品範圍,可分為以下幾個主要監管機構:
(1)食品安全和實用營養中心(CFSAN);
(2)藥品評估和研究中心(CDER);
(3)設備安全和放射線保護健康中心(CDRH);
(4)生物制品評估和研究中心(CBER);
(5)獸用藥品中心(CVM)。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八條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