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成為“網紅”物資。不少網友反映,在藥店買不到抗原檢測試劑,但在社交平臺上有多人兜售甚至促銷。
封面新聞記者與社交平臺上的銷售者聯系,他們都自稱“有廠家資源,保障正規貨源”。他們要求顧客最低至少購買壹箱,甚至有人表示“10萬支起步,少了不發貨”,公開發布信息稱“今天不買明天還要漲價”。
也有網友發布信息稱,購買的試劑疑似出現問題,檢測後上傳時被系統顯示:試劑上的二維碼曾被人上傳過,無法重復提交。
律師表示,個人私自販賣抗原試劑屬違法,如果試劑出現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節嚴重的可判處無期徒刑。
兜售者發布信息
抗原試劑線上線下緊缺
有人社交平臺兜售稱“再不買還漲價”
12月9日,記者致電武漢、黃石、石家莊等地多家藥房,詢問是否還有抗原檢測試劑銷售,只有武漢漢口壹家藥房表示“還有四盒”,其他藥房均表示“賣完了”。
還有存貨的這家藥房表示,目前是整盒銷售,壹盒25份,總價125元,單價5元壹份。
漢陽區壹家藥房表示,店裏原本有200多盒存貨,幾天前已經賣完,目前正在補貨。
封面新聞記者在電商平臺看到,多家平臺有抗原試劑在售,但大量商品在點擊進去後,有“售罄勿拍”“缺貨”的標簽。這些在售的抗原試劑,單人份的普遍價格在10元以下,也有不少在11元至15元之間,部分達到20元。
有些商鋪則不銷售小份產品,僅上架5000人以上的大份產品,數量越多單價越便宜。還有些商鋪則掛出了“預售”標簽,顧客根據規格下單後,7天到15天才能發貨。
12月8日,多家媒體報道稱,丁香醫生app顯示抗原試劑自測盒日均銷量比11月份增長了400多倍。
封面新聞記者在微信朋友圈和某視頻平臺看到,有多人在售賣抗原試劑,他們都表示“有廠家資源,貨品正宗”。其中兩位售賣者表示目前手裏都沒有現貨,確定要的話需要等兩天,他們正在補貨。另外幾位則表示可以隨時發貨,但只接待大客戶,至少1000份才發貨。
記者從幾個銷售者處得知,他們的單價在4.3元到5.3元之間。12月8日,壹名銷售者在朋友圈發布銷售信息時稱:再不買,還要漲價的。
網友留言質疑
售賣者拒接小單要求“10萬份起訂”
網友發帖質疑試劑被重復使用過
壹位在社交平臺兜售抗原試劑的男子表示,他手中有大量現貨,還有多個品牌可選,但最低要10萬份起訂,單價5.3元。“如果發往武漢,我可以介紹湖南的朋友,那邊發貨近些,也是10萬份起訂。”
他還承諾,可以用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名義開具發票。
兜售者朋友圈信息
12月9日,封面新聞記者看到,有兩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最近購買的抗原試劑疑似出現問題。他們用試劑測試後,把結果上傳小程序時,被系統提示該試劑曾被人上傳過,不能重復上傳。
壹名網友在配文中喊話試劑廠商,表示試劑是在藥店購買。另壹位網友在評論中表示“是從朋友那裏買的”。記者試圖與這兩名網友聯系,試圖核實具體情況,但未獲回應。
記者向網上售賣試劑的人詢問,他們銷售的抗原試劑是否合格,會不會檢測不準。壹名銷售者說了句“妳可以不買”,然後掛斷電話。另壹名銷售者表示,剛剛賣完300萬份,目前手頭只剩20萬份,“艾康、中元匯吉的都有,貨品絕對正規。目前國家只允許36家企業生產,只要是這36家產的都沒問題。”
記者詢問這些抗原試劑是否來源正規,是否可以開具發票以便售後溯源。
這名銷售者回應稱,他這裏是5萬份起訂,最近幾天拿貨的人很多,他都沒能好好睡覺。“現在拿貨都沒有發票。因為妳來找我要壹大批,我手裏不夠,還要去給妳找貨,妳找我要票,我還得找上家要票,不可能的。”
記者表示疑問,這種交易是不是合法。這名銷售者稱,他們是為了掙快錢,誰先打錢就給誰發貨,等手裏這批貨出手後,接下來會找有資質的機構合作,也會選擇有經營資質的購買者出貨,以此規避風險。
在壹名售賣者的賬號下,有網友留言:私人賣藥是重罪,別錢沒找到,把自己弄到派出所去了。
電商平臺上抗原試劑20元壹份
律師:私自販賣抗原試劑違法嚴重造假者可判無期徒刑
封面新聞記者註意到,2020年3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中國對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和防護用品的監管要求及標準》,將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作為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今年3月,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並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方可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
天眼查信息顯示,近期曾有多家公司因違規銷售新冠抗原檢測試劑被罰。其中,上海壹家物流公司未經許可以5.15元/人份的價格購買抗原試劑盒,再以10元/人份的價格對外銷售,賣出46份***計460元,被罰款5萬元並沒收違法所得。
湖北長江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總經理趙玲介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作為第三類醫療器械,私人不能進行銷售。“試劑目前確實太緊缺,我們藥房目前也沒有庫存了。但還是建議市民從正規的醫院、藥房渠道購買,從朋友圈這些私人手裏買的,試劑來源和可靠性都不能保障,出了問題妳也找不到人。”
趙玲表示,試劑結果上傳被提示“該試劑已上傳過”,這種情況他們旗下藥房在銷售過程中還未遇到過,廠家也未做過這方面的介紹,具體原因還是需要詢問廠家。
封面新聞記者先後致電明德生物、萬孚生物、艾康生物官方電話,電話壹直處於占線或提示為“號碼正忙,稍後再撥”。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試劑屬於第三類醫療器械,無資質的個人私自販賣是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經營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除了受到行政處罰以外,如果涉及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五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壹萬元的,就已經達到了刑事犯罪的追訴標準,應當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調查。
付建表示,如果私自售賣的抗原試劑是假冒偽劣產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而且銷售金額較大的,還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根據《刑法》的規定,銷售金額超過兩百萬的,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