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於進壹步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的意見》(國衛醫發〔2014〕7號)、《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深化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13〕21號)和山東省衛生計生委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醫院考核指標體系的通知》的通知(魯衛醫字〔2014〕74號)有關要求,加強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考核,切實提高基層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減輕群眾醫藥負擔,特制定本方案.
壹、任務目標
通過開展城鄉醫院對口支援,促進城市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下沈基層,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使廣大群眾不用出縣、出鎮(街道)就能享受到安全、便捷、有效、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充分發揮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的紐帶和縣域龍頭作用,推動建立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醫療服務模式.大力推進長效機制建設,使對口支援工作更加富有生命力和實際效果.
二、實施範圍
全縣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三、工作內容
各醫療衛生單位按照有利於推動衛生事業發展、有利於滿足群眾需求、有利於實現多方***贏的原則,確定幫扶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幫扶形式:
(壹)建立緊密型醫療聯合體.鼓勵醫療機構按照政府指導、自願平等、優勢互補、互利***贏的`原則,在縣級醫院與鎮衛生院(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之間建立緊密型的醫療聯合體,通過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之間技術、管理等要素的有機聯合,推動優質資源下沈,再造醫療服務流程,引導醫療機構按功能發揮作用,構建起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醫療服務格局,為患者提供連續的診療、康復、護理等服務.
(二)實行團隊幫扶.提倡以“團隊對團隊”的導師制方式培養學科骨幹和領軍人才,突出加強特色科室建設,切實提高受援醫院醫療水平.
(三)派駐優秀醫師.縣級醫療衛生單位結合基層常見病和多發病特點,選派相應專業的醫師(縣級醫療衛生單位醫師必須本人提出申請),到鎮衛生院(街道辦事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幫扶工作.
(四)派駐管理人員.支援單位派駐人員可以擔任受援醫院副院長、科室主任等,通過幫助受援醫院制定發展規劃,推動醫院標準化建設,加強人才培養和重點專科建設等,全面提升受援醫院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有關要求
(壹)充分認識幫扶工作的重要意義.組織開展城鄉醫院對口幫扶,是公立醫院及公***衛生機構履行公益性質的具體體現,也是縮小城鄉衛生差距、提升基層衛生服務水平的重要措施.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支援單位要切實保障派駐人員的工資待遇,確保其獎金福利水平不低於本單位當年同等資歷人員平均水平,保留其崗位和職務不變,對工作成績突出者,在崗位聘用、職稱晉升、進修學習、提拔任用等方面優先考慮.
(二)簽訂幫扶協議.各受援單位要根據當地經濟狀況、區域衛生發展規劃,結合區域內的醫療保障能力和臨床專業科室的實際情況,統籌規劃發展重點,與支援單位***同簽訂2015-2017年對口支援協議.內容包括中長期總體目標和年度分解任務,建設特色或重點專科、重點科室的數量,要具體到學科、專業、病種或技術,派駐人員的數量、專業、職稱、連續工作時間,培養業務骨幹或科室帶頭人的數量.協議內容作為考核支援落實情況的依據.各單位簽訂的協議於8月31日前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備案.
(三)切實加強人員管理.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所轄醫療衛生單位對口支援的安排、督導和考核工作.支援單位每年3月底前完成人員派出任務,下派幫扶派駐人員需填審批意見書(見附件4),並上報派遣計劃表(見附件3).各級支、受援單位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對口支援醫師規範化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派駐醫師的管理.支援單位每年向每家受援醫院派出人員不少於2人,派駐人員至少連續工作6個月(200天)方可輪換,支援單位不得隨意調回;脫離派駐崗位2天以上者,需有派駐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派駐人員脫離派駐崗位5天以上或因衛生應急等情況確需調回的,須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備案;未完成對口支援任務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對口支援工作,考核結果判定為不合格.未按照要求完成支援任務的符合派駐條件的醫師,不得申報高壹級專業技術資格.
(四)強化督導考核.根據《東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轉發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醫院考核指標體系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東衛醫字[2015]7號)文件要求,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制定了《支援醫療衛生機構考核標準》、《受援醫療衛生機構考核標準》和《派出人員工作情況考核標準》(見附件6、7、8),受援醫院每季度開展壹次對口支援幫扶效果考核評估,支援單位每半年開展壹次對口支援工作考核評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工作情況進行暗訪和督查,並將督查情況進行通報,確保幫扶工作取得實效.每年12月底前,組織集中考核,並將工作情況和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五)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晉升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前,到基層服務的有關規定.支援單位考核成績低於80分,壹票否決年度本單位對口支援工作,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受援單位考核成績低於80分,取消其受援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派出人員考核成績低於80分為考核結果不合格,由單位評估說明後,重新申請進行安排幫扶.
(六)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廣泛宣傳,充分調動醫務人員參與的積極性,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對口幫扶工作.要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幫扶工作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幫扶成效和經驗做法,為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