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
1978年11月成立,省級規劃設計單位。
單位地址:長春市百草路289號
2、吉林省建築科學研究設計院
1958年6月成立,現具有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工程咨詢甲級資質,工程監理乙級資質、工程勘察乙級資質、建築企業試驗室壹級資質和建築裝飾裝潢、防腐保溫、特種專業工程等專項施工資質。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設在該院。
單位地址:長春市春城大街4398號
3、吉林省建築材料工業設計研究院
單位地址:長春市升陽街1559號
4、吉林省建築標準化管理所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全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工作規劃;負責審查和管理全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負責對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技術、工藝、材料提出指導規範措施等。
辦公地址:長春市民康519號
5、吉林省建設廳散裝水泥辦公室
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制定本省有關發展散裝水泥的政策法規,監督指導全省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編制全省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推廣應用,落實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有關規定,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促進散裝水泥市場發展;負責散裝水泥設施設備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項目的可行性審查、上報審批及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負責組織散裝水泥工作的宣傳、統計、信息交流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負責發展散裝水泥的信息咨詢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省應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及繳納專項資金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及其他各項任務。
辦公地址:長春市民康519號
6、吉林省墻體材料改革辦公室
職責:負責組織制定墻體材料改革的總體規劃和目標;負責墻體材料改革整個系統工程的組織實施,並協調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負責組織制定有關墻體材料改革方面的各項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及時反饋給省墻改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收繳、管理、使用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編制使用計劃,並監督和檢查使用情況;擬訂年度新型墻體材料發展計劃和推廣應用計劃,組織新型墻體材料技術改造示範線建設和建造示範建築,對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所上的技改、基建等項目負責管理,確保計劃的落實;組織協調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所上項目的科研、生產、設計、施工等各項工作,使之相互銜接配套,保證系統工程規範有序地進行;負責組織論證確定地方新型墻體材料主導產品,協助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建築應用技術研究和編制設計、施工規範、規程及通用圖集等項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利用廢渣生產新型墻體材料的計劃,協調利廢生產中的各種問題;負責日常聯絡工作,溝通情況,交流信息,組織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承接省墻改領導小組交辦的壹切工作。
辦公地址:長春市民康5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