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1,科學準確劃分風險區域。按照樓、單元、樓層、住戶劃分高危區域。對劃定的高危地區,連續5天未新感染的要及時解封;
2.進壹步優化核酸檢測。不再有全職核酸檢測。第5天,集中隔離點的隔離器進行了1次核酸檢測。集中隔離場所的工作人員,直接接觸入境人員、物品和環境的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和綜合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醫務人員和采樣人員,每24小時1次核酸檢測。進入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應當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醫療機構不得推諉、拒絕對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急危重癥患者進行診斷;
3.優化和調整隔離模式。應該對感染者進行科學的分類和治療。無癥狀感染者和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輕癥病例壹般采取居家隔離。我向社區申請後,也可以選擇去方倉醫院集中隔離。加強居家隔離期間的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兩次核酸檢測Ct值≥35後解除隔離。如果病情加重,會及時轉到定點醫院治療。有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將居家隔離5天。我向社區申請後,也可以選擇去各縣指定的衛生站集中隔離,第五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
4、養老院、福利院、監獄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
5.高三高三階段將有序恢復線下教學。防控措施將按相關政策執行,校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學校。中學、小學其他年級繼續開展網上教學,幼兒園停課;
6、進入其他公共* * *場所不再查青城碼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做好個人防護,避免聚集。針對超市、快遞、外賣等高風險崗位的員工。、從業人員密集、接觸頻繁、流動性強的,防控措施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軍隊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防治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