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哪些內容 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 (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藥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壹致,並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推薦給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械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明文件中有禁忌內容、註意事項的,廣告中應當顯著標明“禁忌內容或者註意事項詳見說明書”。
相關知識點
壹、從事廣告行業能不能進行不正當競爭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得在廣告活動中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
二、能否用教學機構來發布廣告
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但公益廣告除外。 以上知識就是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有關廣告法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不可以含有哪些內容的其他問題或者糾紛,歡迎到進行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妳在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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