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飼養戶都存放壹些常用獸藥。但獸藥存放不當,如久放、高溫、混放、受潮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獸藥藥效降低或失效,甚至對畜禽造成致命的傷害。因此,儲存獸藥須九防。
壹防潮濕各種獸藥受潮後,都會發黴、黏結、變色、松散、變形、發出異味甚至生蟲,完全失去使用價值。有些獸藥極易吸收空氣中的水分,而且吸收水分後便開始緩慢分解成水楊酸或醋酸,產生濃烈的酸味,對畜禽胃的刺激性大大增強。另外,空氣中的氧氣能使藥物氧化變質。因此,飼養戶存放獸藥,無論是內服藥還是外用藥,壹定註意防潮。裝藥的容器應當密閉,如是瓶裝必須蓋緊蓋子,必要時用蠟封口。
二防光照獸藥大多是化學制劑,日光中的紫外線對獸藥常起著催化作用,能加速獸藥的氧化、分解等,使獸藥加速變質。例如維生素、抗生素類藥物,遇光後都會使顏色加深,藥效降低,甚至變成有害、有毒物質;腎上腺素、硝酸類藥物也都是怕陽光的,所以要用棕色、藍色的磨砂瓶盛裝。對這些易受光線影響而變質的獸藥,飼養戶可采取以下方法保管:遇光易發生變化的獸藥,要用棕色瓶或用黑色紙包裹的玻璃器包裝,以防止紫外線透入;需要避光保存的獸藥,應儲存在陰涼幹燥、光線不易直射到的地方;見光容易氧化、分解的獸藥,如腎上腺素,必須保存於密閉的避光容器中。特別註意,買獸藥時配來的藥瓶是棕色或藍色的,應以原瓶保存。
三防高低溫溫度過高或過低都能使某些獸藥變質。因此,藥品在儲存時,要根據其不同性質選擇適宜的溫度。例如,青黴素加水溶解後,在25℃放置24小時,即大部分失效;疫苗保存在溫度過高或過低的地方都會降低效力。易受溫度影響而變質的獸藥,保管方法如下:“室溫”指1℃~30℃,“陰涼處”或“涼暗處”是指不超過20℃,冷處是指2℃~10℃,壹般獸藥貯存於室溫即可,受熱易揮發、分解和易變質的獸藥,需在3℃~10℃溫度下冷藏保存。
四防超過保質期大多數獸藥因其性質或效價不穩定,盡管貯存條件適宜,時間過久也會逐漸變質、失效。為此,飼養戶儲存獸藥,應分期、分批儲存,並設立專門卡片,註意先用,以防其過期失效。如發現儲存的獸藥超過保質期,應及時處理和更換,避免使用超過保質期的獸藥。
五防混放飼養戶將獸藥混放、亂放,容易導致用錯藥,發生藥害甚至造成畜禽死亡。飼養戶存放獸藥應做到:內用藥與外用藥分別儲存;無關藥品,特別是消毒、殺蟲、驅蟲藥物、農藥、鼠藥等危險藥物,不應與普通獸藥混放,以免誤用引起中毒;不用空獸藥瓶裝農藥、鼠藥;獸藥壹定要放到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避免孩子和精神有異常的病人隨時拿到誤食。另外,購進的瓶、袋、盒等原裝獸藥,最好保留原標簽,盡量用原包裝物包裝。如無原包裝,應裝在棕色瓶中,外貼紙片,標明藥品名稱、用法、用量、藥的作用和註意事項。另外,還要註明裝入日期、出廠日期、獸藥有效期。外用藥品,最好用紅色標簽或紅筆書寫,以便區分,避免內服。名稱容易混淆的藥品,要註意分別存放,以免發生差錯。
六防不定期清理若長時間不清理存放的獸藥,當畜禽出現突發病癥時,飼養戶很容易使用壹些變質的獸藥,其危害不言而喻。因此,飼養戶應經常對家中儲存的獸藥進行清理,做到每2~3個月清理壹次,及時淘汰過期、黴變、劣質假冒、包裝破損,以及標簽不全的獸藥,補充須經常使用的新藥。
七防亂扔過期獸藥許多飼養戶對過期的獸藥隨地亂扔,孰不知這樣做危害很大。萬壹這些過期的獸藥被畜禽吃掉,就可能產生藥害或抗藥性,增加飼養成本;被不懂事的兒童和精神有異常的病人誤服後,會嚴重影響他們的健康;而且,將過期的獸藥隨地亂扔,不但汙染環境,而且壹些特殊的藥品如青黴素,氣味散發到空氣中,可能造成過敏意外,甚至引起死亡,還有些粉針劑藥品會造成人體皮膚潰爛。因此,對沒有使用價值的獸藥應徹底銷毀。
八防亂用瓶塞不同性質的藥品,應選用不同的瓶塞,否則,有可能導致瓶塞溶化。如盛氯仿、松節油等藥品的瓶塞應選用磨砂玻璃塞,盛放氫氧化鈉的應選用橡皮塞。
九防鼠咬和蟲蛀對采用紙盒、紙袋、塑料袋等包裝的獸藥,儲存時要放在其他密閉的容器中,以防止鼠咬及蟲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