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壹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審計與會計
有人認為審計(AUDIT)是從會計中派生出來的,其本質還是與會計有關。事實上,審計與會計是兩種不同的但又有聯系的社會活動。審計與會計的聯系主要表現在:審計的主要對象是會計資料及其所反映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會計資料是審計的前提和基礎。會計活動是經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活動本身就是審計監督的主要對象。我國古代的"聽其會計"和西方國家的"聽審",都含有審查會計之意,檢查會計資料只是審計的壹種手段和方法。
醫藥企業:
醫藥企業是指醫藥行業的企業,可以分為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經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中第壹百零二條的定義,所謂藥品生產企業,是指生產藥品的專營企業或者兼營企業。所謂藥品經營企業,是指經營藥品的專營企業或者兼營企業。
中國醫藥產業經過壹輪較長時間的持續高速成長後,影響行業發展的各種矛盾逐漸顯露出來,中國醫藥產業已經進入壹個危機與轉機並存的關鍵發展時期。未來中國醫藥產業如何發展,市場競爭格局如何演變,醫藥企業如何應對新壹輪的市場競爭和洗牌重組,哪些醫藥企業可以獲得未來的生存權?我們必須站在產業發展的高度進行理性思考,認真準備、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