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件不同
為了拿到失業救濟金,失業保險金要交滿壹年,非本人意願必須中斷就業。疫情期間6個月的補助,不需要非當事人主動停職,即使主動辭職也可以領取。而且,即使他沒有繳納失業保險滿壹年,也是可以獲得失業保險的,但通常在繳納失業保險滿壹年後,他會獲得更多的補貼。
第二,標準不同
繳費年限越長,時間越長,金額越高。疫情期間,最多只能領取6個月的失業救濟金,失業救濟金的金額低於失業保險。例如,威海市失業補助金的計發標準為: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期滿後仍處於失業狀態且繳納失業保險待遇未滿1年的,每月100元;繳納失業保險金1年以上但自願中止就業的失業人員,每月150元。
第三,享受不同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津貼期間還可以享受醫療保險、生育津貼、喪葬津貼、壹次性撫恤金、創業津貼、壹次性待遇和取暖津貼,在領取防疫津貼期間不再享受其他待遇。
領取疫情補助的條件是什麽?
1.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2、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本人和單位按規定履行繳納保險費義務不滿壹年的。
3.工作滿壹年,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二條。
確保患者不受費用影響。壹是對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實行綜合保障。二是對已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應先治療後結算,不得減免報銷。三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符合衛生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的,可暫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第三,保證醫院不受支付政策的影響。對於收治患者較多的醫療機構,醫保經辦機構可以預付部分資金,減輕醫療機構墊付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