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報銷金額達到限額後,自動開始第二次報銷。
2.繳費基數為本人或所在單位上年度工資收入或月平均工資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6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在職職工800元,退休人員1.200元。
4、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每次報銷,不設年度累計報銷限額。
5.異地就醫普通門診統籌基金無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6、參保人員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用完,不再設置第二次報銷比例,自動停止報銷。
特殊疾病門診所需信息包括:
1,醫院出具的門診病歷。門診病歷需要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臨床表現、診斷結果、治療方案等。
2、醫院出具的費用清單。費用清單需要詳細列出門診治療的費用,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藥費、材料費等。
3.醫保卡和身份證。需要提供醫保卡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醫生的診斷證明。需要提供醫生出具的特殊疾病診斷證明,證明患者確實屬於特殊疾病範疇;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果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住院證明、手術證明等,也需要壹並提供。
綜上所述,專病門診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資料,在不同地區、不同情況下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了解當地相關規定和要求後再辦理。同時,在辦理特殊疾病門診時,需要提供足夠的醫療證明和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才能順利獲得醫保報銷。
綜上所述,哈爾濱市特殊門診的辦理流程可能會因政策法規的變化而有所不同,具體辦理流程和要求以當地醫保部門正式公布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