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管部門組織 開展對本地區藥品生產企業的飛行檢查,覆蓋面不得少於本地區藥品生產企業 總數的15%。2006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進壹步完善藥品GMP飛行檢查 制度,依法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懲處力度。2005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對已 通過藥品GMP認證的14家藥品生產企業進行了飛行檢查,對全國的違法違規藥 品生產企業起到了壹定的震懾作用。2006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繼續 加強對藥品生產全過程的監管,完善藥品GMP飛行檢查制度,依法加大對違法 違規企業的懲處力度,對各種違法違規案件,壹經查實,依法嚴肅處理,並在 有關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將根據飛 行檢查報告做出處理決定,對不符合藥品GMP要求的,發文責令企業限期改正 或撤銷《藥品GMP證書》;對違規企業的檢查結果交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處理。2006年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還將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深 入探索我國藥品委托生產管理模式,研究適度擴大藥品委托生產範圍的可行性, 促進醫藥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整合。為切實加強藥品安全監管,2006年國家 食品藥品監管局還將在加強法規建設的基礎上,加大藥物臨床前研究和臨床實 驗監督檢查的力度,要求對本行政區內承擔的藥物臨床實驗項目按照壹定的比 例進行現場檢查;全面推進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 測工作,創新特殊藥品監管手段,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性緊急事件快速反應機制, 確保公眾用藥安全。發現質量標準有問題,應及時提出修改標準的補充申請。 凡在今後的抽驗中發現醫院制劑有不符合制劑質量標準,配制單位又未提出過 修改質量標準補充申請的,均按《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論處。同時,還要 求進壹步加強對醫療機構制劑的管理,收集制劑臨床使用的醫療和安全性資料, 加強對現有制劑質量標準的研究提高工作,為下次的再註冊作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