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壹式三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項目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後,方可到財務部辦事處辦理借款手續。
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並經主管經理審批後,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審核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二、事業單位備用金收回如何做帳
1、備用金領用時:
借:其他應收款XX人
貸:現金
2、備用金收回現金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XX人
3、備用金收回票據
借:應收票據
貸:其他應收款XX人
三、備用金的支出方式
想要進行備用金支出,通常需要提前申請或者事後報銷。報銷時,需要將發票送到出納的手中,出納再統壹整理進行沖賬抵消。要是想提前支出備用金,需要填制“備用金借款單”,經過審批後可支取備用金。當然事後仍需要取回發票交給出納人員。
需要註意的是,正常企業的備用金有支出限額,也就是支出備用金申請壹旦超出了規定金額,出納是有權拒絕的。當然了,如果遇到特殊情形,申請者可以讓企業部門領導核準再進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