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12年(唐睿宗太極元年),早春二月,前恒州司功參軍蕭君(名不詳,“君”系尊稱)沈浸在喜悅與憧憬中。實際上,從去年(睿宗景雲二年)下半年獲悉妻子李氏懷孕的喜訊開始,蕭君的心情就壹直灑滿生機盎然的春光,真可謂“四季如春”。
蕭君的妻子為隴西狄道人,出身隴西李氏,是南北朝十六國時期西涼太祖武昭王李暠的第九代孫女,與李唐皇室同宗。李氏的高祖父李孝諧官至隋朝絳州總管,封爵絳郡公,曾祖父李亮官至左千牛,父親李元恭在唐朝擔任正議大夫、大理寺少卿,判東都吏部侍郎兼掌選事。由李氏的家庭背景推測,丈夫蕭君大概率出身名門——蘭陵蕭氏。
《大唐前恒州司功參軍蕭君妻李氏墓誌銘並序》:夫人隴西狄道人也,九代祖晉涼武昭王暠,六代祖魏左仆射沖,高祖孝諧隨(隋)絳州總管、絳郡公,曾祖亮左千牛,祖知順,父元恭正議大夫、大理寺少卿,判東都吏部侍郎兼掌選事。
李氏婚後多年不孕。蕭君並沒有像某些男人那樣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掛在嘴邊,整天摔杯打盞,責怪妻子,更不曾搬出“傳宗接代”這個堂而皇之的理由,大肆寵妾收婢,冷落妻子。他始終與李氏鸞鳳和鳴,恩愛如初。或許是他們的愛情感動了上蒼,去年,年滿42歲的李氏居然懷孕了。喜脈確診,全家上下、遠近親友,無不歡欣雀躍,為他們送來誠摯而熱烈的祝福。
《大唐前恒州司功參軍蕭君妻李氏墓誌銘並序》:自飛鳳和鳴,久申於好合;維熊匪召,無聞於繼代。年逾知命,忽而有娠,中外相慶,將嗣賢連。
可想而知,在孕育新生命的九個月裏,高齡孕婦李氏經歷了怎樣的千辛萬苦。她懷著對未來美滿生活的向往,甘之如飴地忍受了身體上的所有痛苦和不適。蕭君也必定比平時更加耐心地體貼她,細心地愛護她。終於,公元712年陰歷二月庚子日,臨盆的時刻到來了。
然而,上蒼翻雲覆雨,給李氏和蕭君開了壹個極其惡毒的玩笑,先給予他們莫大的驚喜,再殘忍地把暖紅的驚喜變成漠黑的悲劇。高齡產婦李氏難產,救治無效,於公元712年陰歷二月庚子日朔時身亡。她為之付出生命代價的孩子也來不及躺在父親溫暖厚實的懷抱中哭幾聲,就隨母親壹同離世。
《大唐前恒州司功參軍蕭君妻李氏墓誌銘並序》:暨乎將誕,奄然俱往……粵以太極元年歲次壬子二月庚子朔終於洛陽縣立行坊之私第,春秋卌三。
大唐前恒州司功參軍蕭君妻李氏墓誌銘並序,原始拓片圖片取自毛陽光、余扶危主編《洛陽流散唐代墓誌匯編》
鐵樹開花,結出的卻是母子俱亡的苦難之果。不忍心想象蕭君當時五雷轟頂、心碎腸斷的模樣。只是,在蕭、李兩家親友的號哭聲浪中,也許會有李氏的親族對蕭君發出壹聲惋惜的哀嘆:“唉!倘若郎子妳多納小妾,以備生育,減少和娘子同居,她或許就不會因高齡懷孕而難產薨逝……”
註:唐人稱呼女婿為“郎子”。
置於古代社會的大背景之下,這種觀點在某種意義上是合乎情理的。如同資深碑誌研究者江霏雨老師所說:“古代沒有啥靠譜的避孕措施,有的女人給老公納妾,也許不是所謂的婦德,而是為了保命。”
在李氏、蕭君所處的時代,人們會按照以下醫學著作的指導采取避孕措施:
壹、南朝陳延之《小品方》記載的3種方法:1.把栝蔞、桂心(以上兩味藥材各三兩)、豉(壹升)三種藥材切碎,加四升水熬煮,瀝出壹升半藥汁,分次服用;
2.把兩枚附子搗成碎屑,用淳苦酒和成藥酒,塗在右腳上;
3.取壹塊面積為1平方尺的舊布料,燒成灰末,以酒吞服。據說有終身避孕的效果。
《小品方》:治妊身欲去之,並斷產方。栝蔞、桂心(各三兩)、豉(壹升)上三味,切,以水四升,煮取壹升半,分服之。又方附子二枚,搗為屑,以淳苦酒和,塗之右足,去之,大良。斷產方:故布方圓壹尺,燒屑,以酒飲服之,終身不產。
二、隋唐之交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對右腳踝上壹寸位置某穴位實施針灸,灸“兩灼”,即可避孕。
《備急千金要方》:又,婦人欲斷產,灸右踝上壹寸,二壯,即斷。
三、唐朝王燾《外臺秘要》:以食用油煎炒水銀,煎滿整整壹天,再搓成棗子大小的壹顆藥丸,空腹吞服。據說也能終身避孕且不損害人體健康。
《外臺秘要》:千金斷產方:油煎水銀壹日勿息,空肚服棗大壹丸。永斷不損人。
上述措施的實際效果令人懷疑。假設這些代代相傳的避孕術確實可靠,為什麽歷史上還不時出現貧苦百姓因無力撫養過多的兒女,“產子不舉”即殘殺、遺棄新生嬰兒的現象?以至於歷代朝廷、官府屢屢下達禁止“產子不舉”的法令,實施各種救濟補助政策,卻無法徹底禁絕?養不起孩子的人家事先避孕不就好了?例如《南史》記載:“時產子者不舉,昉(義興太守任昉)嚴其制,罪同殺人。孕者供其資費,濟者千室。”可是,在歷史演進到富庶繁榮的南宋之後,殺嬰、棄嬰的現象不僅依舊存在,還嚴重到驚動宋高宗的地步。據《宋史?高宗本紀》記載,宋高宗於紹興八年降旨 “禁貧民不舉子,有不能育者,給錢養之”,並實行配套救助措施。
事實證明,古代流傳下來的避孕術效果不佳,甚至危害女性健康。直到20世紀六十年代,民間女性仍然為避孕無方所苦。文白《百年奇趣避孕史》壹文記錄了多名歷史親歷者的口述回憶,所采用的大多為黑暗避孕法,包括香爐灰撒入女方體內、女方生吃蝌蚪、男方生吃黃豆、鹽水灌洗女方體內,等等。也有壹種方法比較科學——以羊尿泡充當避孕套。但是,羊尿泡很不耐用,使用十幾次即告報廢。凡此種種,不壹而足,導致人們使用避孕術無效,或者根本不願使用。
正是由於長期缺乏穩妥有效的避孕手段,在古代,除了李氏這樣盼子心切的大齡未育女性甘冒生命危險,積極追求懷孕,也有不少女性在已經生育較多子女的情況下,繼續不可控制地懷孕、生育,隨著年齡的增長,最終成為高齡孕婦。在壹無醫學影像系統輔助分娩,二無剖腹產救急救難的年代,生孩子等於闖鬼門關,高齡孕產婦勢必面臨巨大的難產、死亡風險。以唐代為例,據學者統計研究,唐代女性死因約有38%與生育直接相關。即使不會遭遇難產,頻繁、無節制的生育也會嚴重損傷女性的身體。
怎麽辦?唯壹的萬全之策就是減少同房,乃至壹定時期內夫妻完全分居。不過,新的問題又來了。同房對於古代女性而言是彈性需求,對於身體健康的中青年男性而言,則多半是剛性需求。要求丈夫們經常禁欲並不現實,在古人看來恐怕還極不人道。畢竟《孟子》有雲,“男女居室,人之大倫”嘛!
另壹方面,古代最重要的生產力是人,而囿於當時惡劣的醫療衛生環境,嬰幼兒夭折率又比較高。即便在醫療條件優越的貴族和皇家,子女夭折也不鮮見。例如唐高祖李淵晉陽起兵之前生育的5個嫡出子女中即有1人(李玄霸)夭折,夭折率達20%;宋神宗趙頊生育子女24人,早夭14人,超過半數;明成祖朱棣9個子女中有1人早殤,占比11%,也實在不低。為了儲備充足的勞動力,延續家族血脈,維系族群生存,古人不能放棄多產多育的傳統。
因而,在經濟寬裕的人家,飽受生育之苦的女性不得不祭出壹招“殺手鐧”——允許丈夫收納媵妾、臨幸婢女,讓地位相對低微的女性分擔生育重任,分散難產風險,並兼顧繁衍後代的需要。後來,日本德川幕府,將軍後宮“大奧”制定“三十歲之後不再侍寢”的制度,似乎不近人情,其實正是基於避免高齡懷孕、防範難產風險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