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靶向藥的稀缺,使很多患者轉向香港及美國購買,也催生了靶向藥代購的行業。很多境外工作者,包括境外醫生(特別是香港)都在網上做的如火如荼。流程壹般是,患者根據內地醫生處方、或者自己得到的信息,進行下單,代購者去購買後,快遞或者送到內地給患者。
這種方式可以壹定程度解決治療的燃眉之急,但卻存在著合法性和療效的問題。
網上買、內地買,假是真時真也假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在國內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品,壹律按銷售非法假藥罪論處。海外代購的靶向藥,即使是正品藥,若沒有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同樣被視為假藥而禁止銷售。另外,國家食藥總局壹再發文聲明,抗癌藥均為處方藥,根據《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我國境內互聯網也禁止銷售處方藥。
根據《藥品進口管理辦法》規定,進口藥品必須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者《醫藥產品註冊證》),或者《進口藥品批件》後,方可辦理進口備案和口岸檢驗手續。……進出境人員隨身攜帶的個人自用的少量藥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並接受海關監管(目前實行:憑醫生處方,可壹次性帶入1個月療程用藥,但必須是患者自帶)。
所以,不管網上銷售郵寄到貨,還是網上銷售內地收貨,都屬於違法行為。患者若購買了,屬於自願參與違法行為,權益完全得不到保障。
不做檢測、不問診,靶向藥物不靶向
靶向藥物是針對已經明確的致癌位點,來設計相應的治療藥物,藥物進入體內會特意地選擇致癌位點來相結合發生作用,使腫瘤細胞特異性死亡。所以患者在確定使用某類靶向藥之前,必須要先做基因檢測,找到靶點,對癥下藥,否者花錢買不到效果,甚至還可能延誤病情,造成悲劇。而且多數腫瘤患者,並不只有壹個突變,用藥單壹,也影響治療效果。
香港特區腫瘤中心主任認為,患者因為片面了解,單純的境外購買某類藥物治癌,有效性可想而知。如果非要境外購買,建議在境外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檢測+診斷後,再由醫生開藥。對癥下藥,才是治病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