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不法商販哄擡藥價,擾亂市場的,我們作為普通消費者壹定要舉報,在這種非常時期打擊這種哄擡物價行為,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就曾經遇到過類似情況,2020年初新冠剛剛爆發時,各地方口罩十分緊缺,我自己走了家周圍的幾個藥店都沒有,後來在壹家比較大藥店終於找到了,問他多少錢,商家竟然說10塊錢壹個,平時這種口罩貴時只要5毛錢壹個。而且商家不接受掃碼付款,也不開具收據,只收現金。當時除了我還有二個買家和商家正在理論價錢問題。後來有壹個人實在氣不過就打了12315,大概也就二三十分鐘不到的時間,當地的市場監督局就過來人了,對商家的行為就進行了嚴肅整改。
無獨有偶, 自從今年12月初北京疫情全面放開後,有人舉報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藥房有涉嫌存在哄擡藥品價格的違法行為。經北京市市場監管局12月13日現場立案調查檢查發現,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期間,進貨價格23.57元/盒的連花清瘟顆粒,售價最高買到了104元/盒,最高進銷差價率達341%;連花清瘟膠囊更離譜,進貨價格18.50元/盒,銷售價格為118元/盒,進銷差價率達538%。
這種企業哄擡物價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除下架所有非法產品外,擬給予當事人警告並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商家膽敢欺瞞消費者,法律必然讓他付出沈重的代價。
我們廣大消費者需要註意的是,除了商家哄擡藥品價格,下面的行為也同樣是違法的,遇到了相似情況同樣可以舉報處理:
1.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2.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3.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
6.不標明價格,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違規強制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於違法者的處罰如下:
壹、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
三、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
四、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五、對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交易方接受交易價格的,最高可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我們做了消費者,當遇到商家的違法行為後,盡量不要和商家發生正面的爭吵和沖突,妥善保留好自己購買商品的小票或相關的收據做了證據,然後通過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等待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