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證辦理相關要求:
1、近壹年來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診治相關的二級(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相關病種住院病歷復印件(蓋章)、相應輔助檢查報告。
2、危重精神疾病有精神科專科醫院出具的住院病歷或疾病證明(蓋章)。 如同時申報鑒定多種慢性病或特殊疾病,需提交多種疾病近1年來診治的上述病歷資料。
3、慢性病申請人持完整申報材料報送所屬鄉鎮農合站,農合站於下月初(原則上是下月1-3日)將上月申請材料和輸入的電子表格統壹報送各鄉鎮所屬醫***體主導的醫院農合科。
新農合慢性病什麽時候處理?
壹般制作慢性病證有兩種方式,主要與所患慢性病種類有關,壹種是鑒定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等病種。 辦理這種慢性病證,必須在新農合開展鑒定工作期間辦理,其他時間不能辦理,找熟人也許也能辦; 二是申請疾病種類,這類疾病無需鑒定,直接執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或病歷資料申請。 例如惡性腫瘤的化療、腎病綜合征、異體器官移植、結核病、股骨頭壞死等。 申請時還攜帶2張1寸免冠彩色照片,與醫療證、個人身份證件合作。
慢性病的治療需要巨大的財力,我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村醫療保險等醫療保險開辟了慢性病報銷通道。 消費者申請慢性病後,憑慢性病就診證申請補償待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