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標準,分別按2018年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50%執行;
2、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標準,分別按2018年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60%執行;
3、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標準,分別按2018年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40%執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下限標準分別按2018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40%執行;
4.城鎮個體工商戶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標準分別按2018年度全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60%、80%、100%執行。
到崗後靈活就業醫保繳費時間:
靈活就業醫保繳費時間可返還至第二個月。新參保職工(含中斷繳費1年以上重新參保人員)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連續繳費滿1年(不含補繳年限)的,按規定報銷6個月不滿1年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50%。3.即新參保繳費的第 1 至 6 個月,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俗稱等待期。第7個月至第12個月可享受50%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13個月起可正常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繳納居民醫保的,不返還錢;繳納職工醫保的,每月25日前返還錢。
綜上所述,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是按照壹定的繳費比例進行的。其實,各地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是不壹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