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社會保障對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和城市化進程具有重要作用,有效保護了靈活就業人員這壹特殊勞動群體的社會保障權益。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基數在東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範圍內,由本人根據實際收入情況和經濟承受能力申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其中12%記入統籌基金,8%記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